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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环保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重视环境保护,对公众参与环保事业的理论研究也越来越多,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起到了指导作用。公众参与环保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也对政府工作等社会多方面有着积极意义,但是依然面临着很大挑战。因此,必须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和政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环保事业机制,切实推动公众参与环保事业的高效开展。

【关键词】公众参与 环保事业 环保组织

【中图分类号】X3       【文献标识码】A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环保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重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相关研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一是环境权理论,它是指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在健康、安全和舒适的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权利,具体包括生命健康权、财产安全权、生活和工作环境舒适权以及参与环境管理的权利;二是环境管理的公共信托理论,由美国学者萨克斯提出,即为了合理支配和保护环境公共财产,应当按照信托的原理,由广大公民作为信托人,由政府作为受托人,国家对环境的管理实质上是受托人基于信托人的信任,而实施的属于信托人权利的权力;三是环境公共财产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外界环境是全人类的公共财产,任何人都不能任意对其进行支配和损害,而应当由代表全体公民意志的机构来予以管理。四是绿党政治理论中生态学社会责任感、基层民主以及非暴力等四个基本原则的提出,也加快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步伐。”①同时,我国也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了公众对于环境保护的责任与义务,并对公众的环保行为进行了引导和约束。这些相关理论说明目前人类已高度重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并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同时成熟的理论反过来也对公众的环保行为起到了指导作用,引导人们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的方针。

公众积极有效地参与到环境保护中,对于我国社会整体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首先,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体现了公众公民意识的增强,是公众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展现,同时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表现。众所周知,人生来平等,每个人都有享受环境的权利和保护环境的义务,当环境遭受破坏时,无论基于自身权益的保护还是出于社会整体发展的考虑,公众会有意识地参与到环境保护中去。这是我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环保工作进一步开展的重要动力。其次,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可以转变政府服务方式,降低政府工作成本,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公众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积极主动有效地参与环境保护,向政府提供环保建议,并将民众真实的意见和需求如实地反映上去,使政府看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实需求,从而促使政府有针对性地做出决策,制定科学合理的法规政策并贯彻落实,从而使环保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此外,公众参与环保事业也大大推动了公益事业的发展。公众通过参与环保事业形成一种社会需求,营造一种公益氛围,大家会组成各种非营利组织有组织、有纪律、有计划地开展环境保护的工作,从而更好地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现状分析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生态问题的不断加剧,公众的民主意识和公民意识不断增强,环保意识也不断高涨,并积极参与到环保事业中去。尽管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事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但是,我国公众参与环保事业这一伟大工程相对来说还是存在很多问题。

公众关注度高,但参与度不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社会其他各个方面也都在逐步前进,人们对生活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环境质量方面。同时,伴随着民主意识越来越深入人心,公众的公民意识也逐步增强。此外,目前生态环境的污染加剧和生态问题的频繁发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事件,这就使得公众对于环境问题有了高度的关注,激发了我国广大民众积极参与到保护环境的伟大事业中来。尽管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保护环境是每个人的责任与义务,同时也是保护自身权益的需求,也在口头上和不同层面上答应和关注环保事业,但是,真正言行一致的公民并不多,环保事业落实到行动上的情况并不乐观。“数据显示,80%以上的公众最近三个月没有参加过环保活动,而参与的公众仅占6.3%,两者之间差距显著。同时,当公众遇到具体的环保活动时,视当时的情况再决定如何参与的比例最高,达到40%以上,自主参与意识不强,从众心理表现突出。”②

公众参与的层次低,方式单一。政府或其他相关组织对于环境保护事业的呼吁主要体现在宣传教育方面,旨在唤起人们的环保意识,提高环保的责任和义务感,教导公众“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从自身做起”,仅仅止于这一层面。在进行环境保护的决策和立法上,对公众参与环保事业并没有做一个具体而详细的规定,这就使得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内容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和约束,也没有太大的实际效果。

另外,目前,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很大程度上是个人行为,是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这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一个很好的现象,但是要想使全社会的环境保护事业有所推动,就需要公众形成相关组织,通过科学的调研、计划等,从而进行有组织的环保工作,把个人责任与公共利益密切结合起来。但是公众在一定程度上缺乏足够的整体意识和大局观念,有些公众只是在环境问题威胁到了个人的自身利益时,才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中去,这就表明公众的环保意识不够强烈,还需要进一步的教育和引导。

公众参与环保事业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社会各方面的快速发展使得公众的环保意识增强,参与环保事业的呼声逐渐高涨,亟需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和引导。但是,目前我国关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很少,而且缺乏可操作性,没有起到切实的环保引导作用,这就使得公众在参与环境保护的事业中无从下手。此外,我国对于公众参与环保事业合理行为的人身保障法律法规也不完善,对参与者本身的安全和利益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保护伞,很有可能导致公众的参与行为受到不法干扰,参与者自身安全和利益受到侵犯,这将导致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热情受到打击,从而严重影响环保事业的进一步开展。

非政府环境保护组织发挥作用有限。随着社会各方面的发展进步,非政府组织不断兴起并得到了迅猛发展,关于环保的非政府组织也相继建立起来,把致力于环保事业的人们聚集在一起,凝聚公众力量,充分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进而共同推动环保这一伟大事业的进步发展。但是,由于目前总体来说,环保事业是政府主导型,因此由政府发起的组织占绝大多数,而由民间自发组织的非政府环保组织则占据很小一部分。“在现有2768家环保民间组织中,由政府部门发起成立的环保民间组织占49.9%,民间自发组成的占7.2%,学生环保社团及其联合体占40.3%,港澳台及国际环保民间组织驻大陆机构占2.6%。中国环保民间组织现有从业人员总数为22.4万人,其中全职人员6.9万,兼职人员15.5万。中国环保民间组织规模普遍较小,平均每个环保民间组织的全职人员25人左右;在民间自发的环保组织中,有近30%只有兼职人员而没有全职人员。”③同时存在民众和政府不了解民间组织并对其缺乏热情和支持的普遍现象,所以非政府环保组织缺乏政策法规、经费、专业技术人才,这使得非政府环保组织在环境保护的伟大事业中不能游刃有余,也就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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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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