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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网络反腐的困境与出路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互联网正在走向普及,网络打破了过去的时空限制,使反腐的格局也发生了变化,网络反腐也已经成为中国政治监督的重要手段,具有鲜明的特色。近年来,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频繁发生,而网民道德素质参差不齐。文章试图在总结分析这一困境的基础上,提出走出困境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网络反腐 困境 对策 建议

【中图分类号】C912.3      【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以来,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在全球化浪潮的影响下,中国的网络迅速普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与此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的公民意识不断被激发,政治参与意识愈发强烈,越来越关注自身的政治权利,深刻影响着民众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也为传统的反腐模式提供了新途径。

腐败在不同时期的表现形式也会不一样,新时期腐败正逐渐呈现出新的特征,互联网反腐正成为中国政府治理的重要内容,为司法监督提供有力的补充。当前,信息技术与反腐倡廉建设已经难以分离,网络反腐正深入地融入我国反腐治理体系,在这一背景下,探索新时期网络反腐的困境与出路显得十分必要。

新时期网络反腐的困境分析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网络正成为一种有效的反腐手段,网络反腐成为制度反腐的重要补充,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中国互联网普及时间较晚,网民的思想和行为还不够成熟,网络反腐的历史也较短,并未积累太多的经验,相关制度也不健全,实践中网络反腐的随意性很大,造成以网络反腐的名义侵犯隐私权的事情时有发生,一些人甚至利用网络匿名的特点造谣诽谤他人,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给新时期的网络反腐造成了一定的困境,如何正确使用网络进行反腐,推进中国反腐败的顺利进行,已经成为网络反腐绕不过去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①

部分政府部门排斥网络反腐。有关调查表明,中国的官员中有很多都不喜欢网络,一些政府官员甚至有网络恐惧症。网络反腐是公民社会在虚拟空间的一个表现,在网络普及之前,一些官员在其位不谋其政,传统媒体无法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而网络媒体由于其参与的广泛性和持久性,故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官员的行为都将接受网民的考验,这样能使官员常以谨慎心态处事,从而规范自身的行为。

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的集散地,政府应高度重视网络的开发,加强互联网的规制和管理,然而,一些政府部门权力至上主义十分严重,固步自封,对网络这一新生事物不能快速接纳,没有认识到网络的巨大影响力,甚至存在着排斥心理,对于很多社会问题仍以过去的经验去应对,甚至一些领导官本位思想十分严重,思想里还残存很多封建思想糟粕,民众一旦反映问题就严加打压,对网络带来的社会变化视而不见,特别是一些年龄大的领导干部甚至对网络心生厌恶,对公众通过网络反腐更是进行打击报复。

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各级政府开始加快信息化建设,但是很多政府部门把信息化建设当成建网站,一些政府的网站长期无人管理,页面打不开的现象比比皆是,在应对国家网络反腐号召方面,一些政府部门敷衍塞责,只把一些不重要的政府信息公布在网络上,公布的网络举报邮箱也是长期无人管理,群众的举报信常常石沉大海,长期下去造成群众网络反腐热情的下降。②

网民分布数量存在差别。当前网络反腐的作用已经凸显,但是由于中国农村和城市、东部和西部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导致网民的分布有很大差异,网络反腐在城市和东部地区正如火如荼的开展,但是农村和西部地区由于网络的普及率较低,网络反腐在反腐败方面的作用还不明显。国家相关数据表明,东部地区网民使用网络的频率是西部地区的三倍,江浙沪三省的网络浏览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其中网络使用频率最高的是上海市,占到全国网络流量的十分之一左右。③

当前中国农村网民已经达到2.1亿,仅从绝对数据来看,农村网民的数量是十分巨大的,而且总体规模近年来还在增长,但是农村的网络普及率依然很低,七成农村老年人从未从网络上获取信息,近年来农村互联网发展速度呈现出放缓的趋势,城市和农村的网络普及率还在不断拉大。另外,城乡网民的素质方面的差距也在拉大,故而导致在网络反腐中的积极性也不尽相同,网络较多关注了城市生活中的问题,反应农民权益的信息较少,故而使农村网民在网络反腐中的作用也在下降。④

另外,网民的差异还反应在职业群体上,一般来说,学生、白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在网络反腐方面的作用凸显,主要因为这类网民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接触网络较为容易,能够较为自由的接触网络信息,而对于农民工、下岗工人群体在网络反腐中发挥的作用较低,网络上很难听到他们的声音,侵害他们利益的行为难以被举报,导致他们的利益难以被维护。⑤

网民道德素质参差不齐。中国的互联网建设还存在着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还没有推广实名制,网络的隐匿性导致一些网民把网络当成发泄现实不满的工具,而且由于受到的约束有限,一些网民在网络上的道德素质迅速下降,导致网络反腐的负面效应凸显,使网络反腐的作用大打折扣,一些网民在网上肆意发表对他人不利的信息,或者进行没有证据的攻击举报,这些并不能推动网络反腐的发展,而会降低网络反腐的公信力,阻碍网络反腐进一步发挥作用。

另外,部分网民自身判断能力较差,一些境内外不法势力利用网络混淆视听,攻击政府和社会,在网络上发表虚假信息,迷惑公众的视线,容易使这部分网民受到不法力量的蛊惑,受到境内外非法势力的误导,看到网络非法势力的报道不是冷静思考,而是头脑发热,超出网络文明的限度,采取过激措施,导致违背道德的事件经常发生,网民的这些行为不是事情的真相,是个人情绪的爆发,是个人片面认识的爆发,使当事人的个人生活受到干扰,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社会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降低了网络反腐的效果。⑥

网络反腐影响司法公正。网络的开放性和互动性是传统媒体不具备的,逐渐成为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的重要力量,且网络上发表自身看法的门槛较低,成本也十分低廉,只要有一台可以联网的电脑就可以进行,越来越多的民众开始通过网络发表自己对司法案件的见解,通过博客评论发表自己对司法案件的评论,这些行为在法律的框架下无疑是有利于提升司法的公正性,但是一些网民通过网络发泄自己对司法案件的怨言,试图引起司法工作者的注意,这些意见汇集成为一股强大的力量,在一些案件中成为司法工作者独立判断问题的障碍。⑦

我国新闻媒体事业起步较晚,现代的新闻机构治理方式并未推广,一些媒体结构还是延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媒体人的整体素质并未得到有效的提升,对法律的了解并不深刻。⑧一些媒体在利益的驱动下,不断的进行越权报道,以舆论监督的名义妄图达到自己的目的,或者为了提升点击量对司法案件进行炒作,正当的舆论监督是必要的,也是国家支持的,可以引导民众进行理性思考,但是不正当的新闻报道会严重干扰司法秩序,难以给当事人安全感和信任感,再加上网络上信息传播的成本很低,网络信息总结和信息挖掘的成本较高,这就导致一些媒体经常不加分辩的转发信息,却并未对新闻进行详细的调查,刻意的突出某些事实而隐瞒另一部分事实,也不对这些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分析,对法院的审判结果妄加预测和解读,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有罪报道,成为不法分子和非法机构的帮凶,干扰了司法的公正性。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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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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