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兴东
博客网创始人、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
政府在整个网络空间的实际运行中扮演的角色和掌控力,大大弱于我们看到的。也就是说,政府能做的,其实远远少于大家认为的。
如同“绿色”、“环保”、“慈善”等代表时代价值观正确的热门词汇一样,互联网的“多利益相关方模式”也已经获得全球各方面的认同。这一概念的本质就是在网络治理的大棋盘中,要“去政府中心化”,让各主权国家的政府、商业企业、民间团体以及互联网用户等能平等参与网络治理的讨论和规则政策制定。
关键是,在谈论“多利益相关方模式”时,很多宣传,尤其是美国政府,都有意无意地将中国放在“多利益相关方模式”的对立面,把中国塑造在以政府为中心、自上而下集中控制的典型。很多人都不假思索地认同:中国互联网就是处于政府的一手掌控之下,商业企业、民间团体以及互联网用户等其他利益相关方空间很小;相反,美国政府好像就是“多利益相关方模式”,政府在互联网治理中置身度外似的洒脱。其实,这完全是错觉和误区,与客观现实差距甚远。
美国政府对于互联网的掌控程度,以及在互联网治理中统筹和协调的作用,事实上远远超过中国,更超越人们想当然的印象。在互联网发展历史上,对于本土乃至全球互联网的掌控,包括对于互联网全球治理规则的主导,任何国家都无法与美国政府相比,其他各利益相关方更无法与美国政府真的平起平坐。美国政府是在实现全面控局之后,才高高举起了“多利益相关方模式”的旗帜。
之前我在文章中写过:“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还是全世界,都公认中美两国的互联网治理完全是不同的模式:美国是自下而上、政府参与的多利益相关方模式,中国是自上而下、政府主导的集中控制模式。但是,深入分析,两国模式的内在差异其实远没有表面看起来的那么大。尽管美国政府一直宣称政府不应该成为互联网治理的主导者,而应该只是“多方”利益相关方的一方而已,但事实上,美国政府扮演的角色和实际掌控力,名义上弱(简称政府幕后制),事实上很强。在互联网治理问题上,美国政府可以说无所不在,做的远比说的多,名不符实。而中国政府在互联网治理方面,表面上很强,事实上也不弱,但却并没有看起来那么强。虽然看起来政府在各个方面都一马当先(简称政府台前制),主导意识强烈,一切尽在掌控之中,但是政府在整个网络空间的实际运行中扮演的角色和掌控力,大大弱于我们看到的。也就是说,政府能做的,其实远远少于说的,也名不符实。”
我们先说说为什么大家(包括政府自己)严重高估了中国政府对互联网的掌控能力。
1、政府并不掌控互联网的核心资源。掌控互联网首先需要手段,尤其是基础性的互联网资源,这相当于互联网的“总开关”。但是,因为互联网是美国发明的,对于中国来说,互联网是舶来品。因此从90年代初期互联网正式进入中国以来,中国政府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将来也很难)都没有真正掌握核心资源。从1969年诞生至今,美国政府就始终掌控全球互联网地址、域名资源和域名根服务器分配与管理,这个“先天不足”首先就极大削弱了他国政府能够主导网络的力量。即使是围绕.CN域名的管理。国内1997年6月3日组建的CNNIC,并不在工信部(当时邮电部,后来信产部)等政府部门手中,而是放在学术性的中科院,从一开始就是非政府机构来管理和维护互联网最核心的地址、域名等关键基础设施。这一点上,中国在“多利益相关方模式”的事实和实践上都走在美国前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