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优生加分成腐败重灾区
每年高考过后,围绕加分都会发生一些新闻事件,引发有关其存废的争论。这似乎已成为了一种“常态”。
和往年相比,2014年的此类事件格外多,质疑、反对声尤其强烈,其中最为著名的莫过于媒体曝出的“辽宁有体优生1072人”事件。在辽宁省纪委介入调查后,当年最终有270名考生放弃加分资格。后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10年8月至案发前,担任辽宁省鞍山市田径学校校长、鞍山市足球运动协会副主席的孟宪森和鞍山田径学校外聘足球教练的姜维平,两人联手从事“高考加分生意”。今年3月,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下发判决书认定,姜维平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孟宪森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依法没收二人的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鞍山市宣判的这起案例是辽宁对体优生加分腐败施以司法惩罚的第一起案件,其导向性及案件背后暴露出的问题值得警惕。
“这一案件反映出的最大问题,是从涉案人员组织报名参赛,到最后考生获得高考加分资格等一系列环节,监督机制缺失,没人严把关、负真责。”鞍山市铁东区法院刑事庭庭长高泰认为,相关制度设计存在漏洞。比如姜维平组织参加比赛时,一些高考生根本就没上场,由专业人员代替参赛,哪个环节稍微负点责就会发现造假问题。
事实上,体优生加分不止于鞍山。去年本溪市高级中学一所中学就有87人加分,辽河油田高级中学等也有多名体优生获得加分。目前,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尚在进行中,本溪等地有的已被追责,有的进入司法程序,目前仍在办理中。
在河南省,2014年获高考加分的738名考生中,有445名出自同一场比赛——河南省2013年青少年传统武术锦标赛。这一赛事被指“批发”国家二级运动员。
这场赛事的秩序册显示,新乡市共有110名运动员参赛,都来自新乡市武术协会的代表队。新乡市有队员参赛的两所中学表示,新乡德治少林文武学校曾与中学和学生家长签订协议,每人缴费1.2万元,武校方面保证学生能拿到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否则退款。这些学生经过了为期一年的课余训练。
同样在河南,漯河市高级中学2014年74人获10分的国家二级运动员高考体育加分,占河南全省此项加分总人数的十分之一,超过了河南省绝大多数地市的加分人数,引发了公众质疑。
从目前查处的案例来看,在所有加分项目中,体优生加分无疑成为加分腐败的重灾区,一些获得加分的学生并非真正的体优生。这项政策不但没有起到激发学生体育兴趣的作用,反而破坏了高考公平。
那么,为什么一个好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会渐渐走样并异化?一位长期从事教育的学者认为,体优生高考加分,许多部门都参与其中,“大家都是利益链上的一个环节,因此谁都不会主动查人或自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