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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官员引咎辞职镜鉴

核心提示: 我国自汉朝起就形成了独特的宰相引咎辞职制度,它是在天人感应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发生灾异时皇帝下罪己诏或是策免三公以祈福禳灾的制度。其表面是上天对应于天子的谴吿说的延伸与汉帝消灾灭异的后续,其实质却暗含或伴随有中国古代特有的救灾“方案”与“措施”。两汉引咎辞职对后世封建王朝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当今社会也有借鉴意义。

【摘要】 我国自汉朝起就形成了独特的宰相引咎辞职制度,它是在天人感应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发生灾异时皇帝下罪己诏或是策免三公以祈福禳灾的制度。其表面是上天对应于天子的谴吿说的延伸与汉帝消灾灭异的后续,其实质却暗含或伴随有中国古代特有的救灾“方案”与“措施”。两汉引咎辞职对后世封建王朝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当今社会也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 汉朝 灾异 三公 引咎辞职 【中图分类号】K234 【文献标识码】A

汉代宰相引咎辞职,多因连年受灾或大饥荒

现代意义上的引咎辞职制度,并非是近些年才在中国生根发芽的,民国时期的一众名流就已有引咎辞职的身影,出名的如段祺瑞、蒋中正、胡汉民等。然而若论引咎辞职制度的源流究竟出自何时何处,是中是洋,恐怕由于时间久远,证据或已湮没于历史的浩瀚长河中,两派可能要争的不可开交。然而,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引咎辞职制度绝非是西方的独创,华夏古已有之。

古人引咎辞职的著名案例最早或见于《韩诗外传》中。其大略曰:晋文公以李离为典狱官,孰料李离上任后竟因误听了属僚所言而错杀无辜。对此,李离并未百般掩饰己过,反而向文公自缚请死。文公以罪在属吏,不想对其加罪。李离则反驳说:“高官厚禄,全是我一人独享,属吏从未与我雨露均沾,而今我犯下滔天大罪,却要让属吏一人顶包,是何言也!”于是不奉命,自刎而死。《韩诗外传》记载这个故事来解《诗经》一句“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可谓给了李离一个至高无上的评价。此故事亦被太史公收录在《史记·循吏列传》中,被后世传为“李离伏剑”的佳话。

然而,这件事虽早,在当时却只是个例,既未能影响社会风气,也未能形成官场惯例,成为“祖制”。真正将引咎辞职制度化的还是在几百年后的汉朝。案诸史乘,有汉一代的引咎辞职,绝大多数都与灾异有关,尤其是后汉,史家一般以一句“以灾异免”一笔带过。对于罢免的缘由,史书中还有许多类似的写法,比如说“以盗贼免”。这种写法不可谓不言简意赅,可是官员们究竟是事先提出了引咎辞职,而后被皇帝批准;还是直接被皇帝在一怒之下裭夺官位却是语焉不详,给后人造成了不解。在这种情况下,能较为确切的判断为引咎辞职的就是这个“以灾异免”。这句话从表面看宰相是被免官了,但根据大汉的传统,大都是宰相等主动请辞,而后皇帝予以批准的。因为出现灾异毕竟不是什么极大的罪名,古人虽将之与上苍的意志联系起来,但基本上是持一种时信时疑的态度,君上毕竟要给臣下一定的面子,绝不至于一出现灾异就勒令大臣下台的程度,除了个别太过厚颜无耻者。

汉元帝真正开辟了后汉及唐、宋等后世封建王朝的引咎辞职制度

倘若细细地考究一下汉代的引咎辞职制度,其大致脉络仍是较为清晰的:一种制度的兴起与实行背后必然有一种理论作为支撑,汉代宰相因灾异而引咎辞职的理论基础是天人感应理论。

汉初高、惠、文、景时期,朝廷的主流思想是黄老之学。这一学说主张清静无为,萧规曹随,已有定制,宰相们和和气气,并无意掀起波澜,但求四平八稳就好,所以这四朝的宰相因犯罪被撤免的很少,更换的频率也低,所以宰相的人数总体上也很少,更何谈因为天变地动而撤换宰相。

到了武帝时期,事情起了重大变化。一代“公羊学”大师董仲舒将天人感应学说系统化、理论化,这就使得汉朝宰相因灾异而引咎辞职有了理论上的支撑。但是,由于武帝这个人天性“喜事”,又任刑好杀,使武帝朝的宰相职位成为了一个“雷区”,众多的宰相中能善始善终的都很少,引咎辞职制度压根就得不到出场的机会。

昭、宣时期是汉朝继续稳步向前发展的时期,史家予以 “中兴”的美名。昭帝少年老成,又有大将军霍光主政,政治号称清明。宣帝由于长期流于草野,这使他洞彻民间疾苦,在位期间英名远播。二帝既称神武,因此即使天变发生,也不愿换相。宣帝执政二十五年,只下过罪己诏四道,正所谓大丈夫敢作敢当,只愿揽罪于己,无意归怨于人。因此引咎辞职制度在此二朝又未得到用武之地。

至元帝即位,关东开始连年受灾,流民纷纷涌入关内。对此,朝廷中形成了一种舆论,认为大臣尸位。元帝数次召见丞相、御史大夫,在诏书中责其履职不尽责。丞相于定国连忙上书谢罪。永光元年,气候再次发生异常,九月即天降严霜,庄稼受损严重,竟又造成了大饥荒。而且雾霾密布,遮天蔽日。元帝再次下诏严责大臣。丞相于定国经此两次三番的担惊受怕,慌得立即写检讨书,并请求归还侯印,退居养老。一起写辞职报告的“难友”还有御史大夫薛广德、大司马兼车骑将军史高等人。元帝最终全部同意了三人的请求。这件事可谓真正开辟了后汉及唐、宋等后世封建王朝的引咎辞职制度。然而,相对于汉代末期那等同儿戏般一有灾异宰相便走马灯似的引咎辞职相比,元帝时的这次还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因为于定国等人的辞职并非只是因为简单的天灾,主要还是天灾引发的人祸。这些重量级的将相集体引咎辞职,可以向天下宣示朝廷赈灾的态度和决心,对稳定民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这次引咎辞职仍只是元帝朝的一个个例,而且其后的成、哀、平、孺子婴及新莽数朝并未予以沿袭,而只是对罪己诏进行了继承。关于因灾异而下罪己诏,这种做法的首创还应上推到文帝时期。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 ①,文帝即下诏罪己。

为什么成、哀、平等五朝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引咎辞职呢?究其原因,主要是这段时期的汉庭内斗激烈,风雨中的三公宰相自然难以久持,大多是未干多久就被朝廷诸派内斗汇成的洪流给殃及,根本没有给引咎辞职形成制度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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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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