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文艺应该从中华民族的文脉中找到支撑其前行的动力。脱离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土壤,我们的文艺创作便只是无根的浮萍,只能在市场的浪潮中随波起伏,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只有扎根于传统文化的土壤,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文脉中汲取生长所需的养分,才能结出真正值得欣赏与品味的文艺果实。
【关键词】文艺创作 传统文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图分类号】I200 【文献标识码】A
文艺创作作为一个民族独有的文化精神产品,应从民族数千年传统文化的根脉中去寻宗追派,在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基础上,合理地融入现代化、国际化、全球化的新内容与新形式。唯有如此而来的文艺创作,才能满足民族的发展和民众的需求。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是我们一直寻找的文艺创作沃土
中国文艺的根脉到底在哪里?中华民族的文脉又该如何延续?实际上,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是我们一直寻找的文艺创作的沃土。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民族国家自我独有的文化基因和传统记忆,它或表现为物质的成果,或表现为具体的行为方式、礼仪、习俗,体现了特定民族的独特思想、情感、意识、价值观,而这些恰是民族和社会得以延续的命脉和发展的源泉,它在文化自我演进中承袭着该民族的生命密码和精神路径,因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该民族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根脉。每个民族国家或族群都有其与众不同的特色文化,这些文化成为维系他们拥有共同情感体验、共同生活风俗、共同伦理意识和世界观的重要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这些文化中重要的、鲜活的、发挥重大影响的主要部分,反映了一个民族、族群、社区和国家对自身特性的认同和自豪感以及被世界认可的程度,是维系一个群体或民族文化认同的重要纽带。
正是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独特意义,因而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创作出来的文艺作品,其意义便具有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它会生动地体现出中华民族的价值观,更为符合中国人的审美趣味,所以更能获得国人的认同。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活态流变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并且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这种“活态”传承的性质,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当代人民群众密切关系的必然性,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衍生出的文艺作品,天生就具有极强的“亲和力”,更为贴近广大群众的生活,易于被民众所接受。
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实现当代性转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统文化的精华和生命,如何在现代社会中实现当代性转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土壤中孕育当代文艺作品,落实到现实的文艺创作中,又该如何入手呢?
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具体的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包涵了传统文化中诸如音乐、舞蹈、表演艺术、工艺等众多内容,其本身就是当代文艺创造的优秀形式与生命形态。
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代文艺创作的良好内容与素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内容丰富,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传承下来并蕴含着民族文化记忆的优秀文化遗产。每一个文化遗产形态都能够勾起我们的记忆,牵动我们的情感。
当然,我们说要继承传统文化,并不意味着就要摒弃所有的西方文化,对于有益于我们的西方优秀文化成果同样需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在全球化的今天,要完全避开西方文艺的影响是不现实的,特别是那些具有国际影响、推动世界文化进步的艺术理念和艺术手段,应该进行合理的“中国化”的转化。在外来文化的“本土化”方面,日本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日本文化在发展中面对强势的外来文化,善于用其核心文化对其进行改造,使其最终成为日本文化的一部分。可见,传统文化在扬弃中吸收新内容进行发展时,不能一味地进行模仿或抄袭,而是应该以自身的文化内核去改造、包融它,使其成为自身文化的一部分,并在改造、包融中展现自己的文化特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