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逐个强调每一个“全面”的基础上,去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治国理政大思路的高度,进一步对“四个全面”进行重要整合,明确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概念,使这“四个全面”成为一个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
从现在公布的材料来看,在起草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过程中,中央对于文件的一个重要考虑,就是要“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2014年8月,在就《中共中央全面推行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和建议时,习近平总书记明确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提出文件要把握好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在对《决定》作说明时,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说明了“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的指导思想。
2014年11月,在福建考察调研时,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列举了“三个全面”,要求“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2014年12月,在江苏考察调研时,习近平总书记又在“三个全面”后增加了一个“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这是在公开报道中,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把“四个全面”并提。由此,“三个全面”进一步上升成了“四个全面”。
这“四个全面”意味着什么?怎么定位?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肯定“四个全面”是“战略布局”,并且第一次亲自用“战略布局”这个词来概括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总体框架,这说明这“四个全面”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