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下的牺牲者
结果证明,默里的态度至今仍然很流行。让我们看一下《纽约时报》对A&E电视网从2005年开播至今的流行节目《干涉》的报道。“《干涉》是A&E有关成瘾问题的纪录片。在最近一集节目内容中,没有任何人阻止一位名叫潘美的酗酒者去开车。”报道提到的那集节目中,潘美踉跄地走到前门,然后停在冰箱前大灌几口伏特加。你可以听到制作人当时说:“你喝醉了。你要我们的人开车吗?”潘美没兴趣:“不要,我可以开,我可以开。”她含糊不清地说。潘美钻进车内发动车子,摄影队则紧跟在后,《纽约时报》记者写道,潘美试着“让墨绿色的庞帝亚克保持在同一车道内”。A&E的《干涉》是该电视网收视率最高的节目之一,每集节目有高达两百万名观众收看染有毒瘾或酒瘾的人被可卡因、海洛因、摇头丸、酒精毁掉肝脏和生命,最后对外寻求帮助。《干涉》创造者及执行制作人山姆·梅特勒说:“这是他们的生活,不管有没有我都一样。”或许真的是这样。不过我们不禁想问,摄影机对这些人的生命有什么影响?还有,这些显然把自己生活弄得一团糟的人,是否有能力对改变生命的事件做出理性选择──例如,把他们的毒瘾问题变成企业娱乐景观中永远的一部分?节目当然很清楚自己位处的道德边界,为避免法律诉讼,制作单位采取一些行动,例如“要可能参加节目的人先接受心理评估,并要求他或她的一位家人在拍片期间二十四小时待命”。《干涉》的制作单位仁慈地承诺,如果任何人有即刻的危险,他们会立刻停止拍摄并提供帮助。这的确让人安心多了,或许也真的救了好几位节目主角的性命,例如染上可卡因毒瘾的提姆,就曾爬进下水道扬言要自杀;另外一位富有但离婚的酗酒者兰妮,私下吞了一堆药物后,才跟制作人坦承她做的事。
技术上来说,《干涉》的制作单位不需要给节目中的主角提供任何帮助。没有法律强迫你必须阻止其他人做傻事,即使他们是在摄影机前做这些事,或者,根本就是为了镜头才做这些事。我不是说必须增加这样的法律,只是说这种道德模糊性真的很难避免。即使一般而言比较无害的VH1,都有办法蹚入这种道德浑水。因剧集《鹧鸪家庭》成名的旧日童星丹尼·博纳德斯,在一集节目中喝醉后跑去开车,然后夸口他若是出车祸会造就很棒的电视节目。就法律上来说,制作人不需要阻止丹尼或任何人。而且,是的,就像丹尼所说,他若真的出车祸,的确会是很棒的电视节目。
话虽这么说,如果有人死了,而制作团队在一旁看得很高兴,对节目来说无疑是很糟的宣传。一般而言,真人秀节目会立刻停止拍摄。节目没打算拍到这种地步,通常真人秀节目都会在出人命之前住手。不过一旦在摄影机关机、制作单位打包走人之后发生了不幸,就更难追究道德或法律责任的归属。一部堪称早期瑞典版《我要活下去》的剧集《罗宾森探险队》1997年开播后,曾导致一名参赛者、三十四岁的波西尼亚难民西尼撒·萨维加在节目播出前四周卧轨自杀。没人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但一个合理的推测是,心理状态本来就不稳定的西尼撒,对自己是第一个被观众票选离开节目的结果感到很困扰。丑闻接踵而至,一名制作人被炒鱿鱼,接着该节目被短暂禁播。一般认为,这个死亡事件促成了目前真人秀节目对可能的参加者在录制前进行心理测验的标准做法。
即使电视台对真人秀参加者事先进行心理测验,西尼撒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因为无法获得晋级而自杀的参赛者。2004年,美国广播电视台《改头换面》节目的一名参赛者自杀,她姐姐对电视台提出诉讼。这名想赢得免费整形手术的参赛者,在全球电视网上嘲笑自己的外表。最终她没赢得手术,而且在节目播出不久后自杀。2006年美国广播电视台以不肯透露数字的金额与自杀者的家属达成和解。2005年,二十三岁的费城拳击手纳杰·托尔平——国家广播公司真人秀拳击赛的《谁与争锋》的十六位参赛者之一,于节目播出前在车内自杀。纳杰的生活有很多问题,包括当时可能分手的一段感情,以及抚养家庭的压力:自从母亲在他十八岁过世后,他就承担起照顾一家人,包括弟弟、妹妹、侄子、侄女的责任。谁能知道当电视播出他无法进入决赛时,对这个困惑的年轻人的心理影响会有多大?
真人秀节目、YouTube、MySpace、Facebook、Twitter、博客、微信……满足了社会集体暴露的欲望。这是一个喜欢偷窥别人,以及被人偷窥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愿意用私生活细节换取情感的宣泄、他人的注目,以及远播的臭名。
社会评论家霍尔·涅兹维奇以诙谐又尖锐的笔触深入窥视世界:他加入各种社交网站,在聊天室发言,开设博客,窥探邻居,应征真人秀节目,和在网上张贴裸照的空巢期夫妇一起喝酒,举办“Facebook”派对……一部分网络世界游记、一部分日记、一部分思索,加上多位比小说更离奇的真实世界的人物经历,构成了这本书,反映了现代人的渴望与困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