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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经营组织发展创新研究

【摘要】农业经营组织创新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关键,产业集群已成为推动河北省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通过支持发展特色农业产业集群,促进农业经营组织协同发展和网络发展,将是在现有农业产业组织模式基础上深化河北省农业经营组织创新的路径之一。文章在总结河北省农业经营组织现状基础上,提出产业集群视角下河北省农业经营组织的构成框架,为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提供创新思路。

【关键词】农业经营组织 创新 产业集群 农业经营体系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推进,我国农业的发展迫切需要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的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大会议针对当前农业农村发展形势,提出了要建立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在提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同时,进一步指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就河北省农业经营组织来说,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但是在各种农业组织原生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河北省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形成集约化、专业化和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经营组织体系将是未来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关键。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理论探讨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理论剖析。所谓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顺应农业农村发展形势的变化,通过自发形成或政府引导,形成的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生产性服务主体及其关系的总和,是各种利益关系下的传统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总称①。从中可以看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需要解决两大问题:

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问题,即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现代农业的践行者与推动者,需明确的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包括各类农产品的生产主体,还包括为农产品生产提供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的农资部门、农产品统一包装、统一储运的加工部门及负责销售流通的销售部门等经营主体。各类经营主体的培育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核心和关键。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专业化、社会化程度将直接影响到现代农业的专业化、社会化与组织化程度,影响到农业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和价值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共同构成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其作用和功能已经从农产品生产扩展到技术服务、统一包装、储运加工、销售流通等各领域。

二是各生产经营主体间的相互关系。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不仅需要培育多元化的经营主体,还需要考虑各经营主体间的稳定性、凝聚力和吸引力,而这些则取决于各组织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即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另一个关键就是要完善各主体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各经营主体保持良好的分工与合作,实现农业产业链条的衔接和农业功能范围的拓展。

产业集群—农业经营组织创新新视角。纵观众多学者在农业经营组织创新上的研究,无论是从分工协作理论提出构建不同形式的经营组织,还是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角度提出要建立和发展龙头企业,其研究重点大都放在对组织个体的研究,而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理论分析中可以看到,任何一类组织的产生和功能都有其特定的功能性和层次性,其服务的群体也各有侧重,要有效解决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遇到的各种问题,必须将具有不同功能的组织相互交叉、相互联系,因此,农业经营组织体系及各组织之间协调互动机制的研究,将是未来农业经营组织创新研究的一个方向。

产业集群是在某一特定产业中,大量产业联系密切的企业以及相关支撑机构在某一地理空间上的集聚,并形成强劲、持续竞争优势的现象。产业集群内包括具有竞争与合作关系的供应商、生产者、购买者、金融服务机构等,这些不同的企业形成了专业化的分工,集群内不同组织根据自身的特点,专门从事某一价值链环节的专业化经营,实现价值增值和集群内部最优价值链分工,从而有效地降低了交易成本,扩大了本地市场的规模,也使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紧密相连形成了不可分割的主体,在面对外部环境的挑战和机遇时表现出更大的弹性。在农业产业化组织创新中重视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通过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和农业产业化产业区,促进农业产业化组织协同发展和网络发展,培育区域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竞争优势,将是在各种农业组织创新原生模式的基础上深化农业产业化组织创新的路径之一②。

河北省农业经营组织现状分析

河北省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化,集群规模初现。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河北省农业经营组织类型按组织形式划分,包括专业协会、合作社、联合社及联合会等,其功能已涵盖统一提供信息、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实行标准化生产、储运包装—品牌销售。据河北省中小企业局统计,产业集群已成为推动河北省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其中农产品加工业是多数县域经济的传统产业,随着深加工技术、层次和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实现了从种植到餐桌,从玉米到医药,从饲料到肉食加工的一条龙产业链③。按照领办人来划分,河北省农业经营组织的表现形式有:

“公司+农户”,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发展农民合作组织。这是河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最主要的一种组织方式,对家庭经营基础之上发展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村劳动力和土地的供给相对来说比较充足,而包括技术、资金、管理和营销渠道等则相对稀缺,这种组织功能的不对等性,使得农户在与公司的谈判和交易中,单家独户的农民处于被动地位,因此“公司+农户”的合作组织难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分配机制④。在这种情况下,农业产业化进一步发展的要求就是进行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为核心的组织形式的创新,于是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目前来看,加强规范,逐步实现独立自主、自我发展的农民自我组织,形成“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的模式,将是河北省农业经营体系构建进行组织创新的一个关键环节。

涉农部门,供销社兴办专业合作社。涉农部门主要包括农技推广部门、七站八所和基层供销社,其中就供销合作社来讲,其作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提高、联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到2012年底,河北省供销合作社新型基层社总数达到1853个,新型基层社的社员中,农民专业合作社6961个,农民社员105万户,辐射带动农民425万户。供销社与农民重新建立起紧密的联系,在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开展综合服务活动、推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⑤。

依托能人,农民自我发展专业合作组织。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涌现出一大批在种养殖业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的能人,他们利用自己掌握的各种社会关系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在发起和创办各种类型的农村合作组织方面发挥了核心示范与带动作用,“农村能人+合作组织”成为联结生产与市场、企业与农户的又一种组织模式。由于能人的数量不同,专业合作组织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依托个别能人来兴办合作组织;另一种是多个能人联合投资入股来兴办股份合作组织⑥。

龙头经营组织快速发展,其辐射带动作用有待提高。按照“培植龙头、壮大基地、带动农户”的思路,河北省全省各地积极以乳品、肉类、粮油、果品、蔬菜五大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抓好一批经营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核心竞争力。截止2012年底,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经营组织从业人员达43.76万人,带动农户全省合计1053.1998万户,实现净利润2934000万元,出口创汇188490万美元。从产品辐射范围看,2012年产品辐射全省的龙头经营组织达414个,跨省区的有1073个,产品辐射国外的有175个⑦。尽管龙头经营组织在强化企业管理,密切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纽带之间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然而从整体竞争力上看,河北省大多数龙头企业以简单加工为主,其对农业生产的带动和市场保障能力不足,导致产业链延伸不够,直接影响了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和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⑧。

各经营主体间合同违约率较高,利益联结机制脆弱。单个农户生产规模小、掌握市场信息少、经济实力薄弱、无法独自承担风险的弱势,是推动农民走向合作化经营道路的重要原因,然而从博弈论的角度看,农民合作组织的稳定性、凝聚力和吸引力还取决于合作各方的利益联结机制。从上述几种合作组织模式看,目前河北省农民合作中无论是“公司+农户”,还是乡村干部、能人带动自发组建的合作组织,其参与者之间更多的是“订单”或“合同”关系,这种关系中公司和农户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合同各方为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违约的现象居高不下⑨。为此,提高合作组织各方违约的成本、积极探索新型合作关系,提升合作组织的稳定性和凝聚力也是农村合作组织创新的一个关键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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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蕾]
标签: 河北省   经营   农业   研究   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