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帖
◎谢昊(中国政法大学学生)
林森浩二审再次引发舆论热议,铺天盖地的杀伐声反映了以程序正义为代表的法治理念在中国贫瘠的现实土壤。社会的正义观日趋分裂,人们基于不同的价值观念和特殊利益对公共事件难以达成共识。在媒体舆论先入为主的引导下,民众发表的意见往往只是简单的情绪宣泄。
那么,如何才能公正地甄别个体的利益,保证司法裁决的独立性和正义性?在罗尔斯的“无知之幕”下,信仰、种族、阶层和爱好被隔离在一道幕墙之外,每个人都只能通过一般的理论知识对社会事务做出判断。这个隐喻所传达的,便是程序正义的基本旨趣:通过相对稳定的程序安排,排除特殊利益和个人偏好的影响,保障每一位个体的权利和尊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让林森浩受到不偏不倚的公正审判比大快人心的结果更重要。
◎邢燕(中国海洋大学学生)
关于死刑是否应该废止的问题,有争议本身就是好事。它至少说明了,越来越多的人将眼光投射到“死亡”这件事上。而我则认为,死刑不应被废止。我们所做的一切选择,都要以当下的国情决定。法律本身就体现了人性,它是国人关于正义的理性思考的结果。死刑的存在有其合理性,虽然残酷,但确是现行环境下代表正义的最有力的存在。死刑长远看是应废止的,但现在还不是时候。有时我们温和的好意说不定会伤及更多人。而我们首先要培养起公民对法律的敬畏和在社会中的自我认知,引导公民对生命进行庄严思考。我们需要在权衡中等待,法律会随社会的进步而改良,从而与社会逐渐契合。相信在这世道中,有坚守也有消融,而唯一不变的,是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