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健康发展的对策
在发展中国家,小微贷款被看作是扶贫的一种手段,是政府为了解决弱势群体经济活动的一种调控手段。实际上,在发达国家小微贷款已经成为正规金融机构的核心业务。在我国,从各级政府到监管机构再到金融机构都必须认识到小微企业贷款不应该被形式化、边缘化,单纯靠政府和监管机构,小微企业信贷如同走马观花,难以持久。小微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需要银行等金融机构、政府和监管部门以及企业自身等多方面努力配合。
金融机构。河北省各类型金融机构要客观认识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风险与收益,逐步改变以大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习惯思维方式,适度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的倾斜力度,有意识地调节地区和行业的信贷资金流向,同时创新适合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第一,保证信贷规模和流向。各银行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应单独列出,专款专用,严格使用同时也应充分使用,国家也应通过相应的政策和规定来鼓励各银行金融机构,如调整存款准备金的规定。⑤而且,银行可根据小微企业的风险程度适度调整贷款利率,加上小微企业资金缺口相对来说较小,周转也快,对于银行而言,小微企业贷款反而增加利润空间。根据生命周期理论,小微企业的生命周期也分为四个阶段,而不同时段的资金需求是不一样的,对于创业期的企业来说,资金需求较大,而银行业机构的贷款规模有限,对投资流向有严格规定,一般都是特定的经济部门和行业才能获得贷款资助,这使得常规性和传统行业的小微企业就难以获得资金,因此,金融机构要优先支持初创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并制定小微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对不同类型企业、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支持比例和额度要科学合理地划分。
第二,专业服务机构独立经营模式。银行设立的小微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形式和行动需并行,对于专业服务机构运营上可以实行独立的事业部制,独立核算、独立考核、独立运营管理。通过建立专门的服务团队,设计专属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专门业务流程,为河北省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服务对象可涵盖各类小微企业,如创新型小微企业、创业型、新型能源、高新技术等。通过体制、机制、产品、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创新,针对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比如,有些小微企业往往是有形资产有限,很难提供足够的传统抵押物,难以满足信贷风险防范的要求,而且当前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业不健全,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发展创业投资、无形资产抵押等融资工具,创业投资扶持机制,支持初创型和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小微企业的成长,加快科技成果商业化和产业化的进程。
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第一,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建设。一方面是小微企业信用。为了加强小微企业信用,银行监管部门可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快网络互联互通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加强对小微企业相关情况的监测分析,并将其纳入央行宏观经济金融监测分析体系,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商业银行做出必要的信息和风险提示,引导商业银行在不断完善自身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适时校正对小微客户信贷业务发展的决策行为,增强商业银行开办小微信贷业务的信心。另一方面是小微企业担保,河北省80%左右的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不足亿元,不符合银监会的准入标准,部分符合标准的担保机构则成为各家银行争抢担保份额的对象,担保额度不足。政府可统一构建小微企业担保平台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组建较大型的担保公司,为担保机构增加信用,银行就可放大担保倍数,贷款额度将会提高。为了分散贷款风险,一是与保险公司合作,为小微企业向银行融资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弥补现行信用担保体制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不足。政府对保险公司进行保费补贴。二是与担保公司合作。政府对担保公司进行保费补贴。三是与创投公司合作。银行与创投、风险投资公司合作进行银投联贷。
第二,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从支持小微企业自身转型来说,一是各级政府要设立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小微企业的技术改造、创新能力提升、结构转型,支持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小微企业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增强自身获取贷款的实力。二是可以考虑成立专门的政府服务机构,在税收、补贴等方面为部分小微企业提供便利。⑥从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来说,各级政府可针对小微企业的特殊情况,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等小型金融机构,也可通过建立信贷政策评估导向制度,奖励考核制度等多种方式有效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分布较多的县乡区域扩展,为这些区域的小微企业搭建多层次、多形式的政银企对接平台。例如开展专题调研会、联席会、论坛等方式进行对接,不断增强偏远地区小微企业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认知,为小微企业融资创造便捷的条件。从规范金融市场来说,一味地放宽政策不进行严格限制也是不可取的行为。在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等小型金融机构等政策放宽的前提下,也应该规范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加强监管,避免一些非法机构利用小微企业的软肋,发放高利贷、非法集资等使得小微企业处境更加艰难。
企业自身。从企业层面而言,可从两方面进行改进。一方面是增强企业实力。面对小微企业河北省致力于调结构、转方式、促转型这一重大任务。首先小微企业要抓住契机,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从根本上提升本企业的实力,最大程度地赢得银行的信任。其次,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应选择适合自身企业的信贷方式,例如,初创期的企业还是以内部资金为主,成熟期的企业选择空间比较大,可以通过上市来融资,也可以利用外国金融机构获取发展资金。⑦最后,增强企业知名度,树立品牌意识,增强本企业与其他企业竞争贷款的优势。品牌也是资产,也会创造价值,带来收益。
另一方面是增强企业信用。首先,企业要积极主动增强信用,规范本企业财务制度,定期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其财务核算的指导和检查监督,保证财务核算真实有效,增强金融机构对其财务核算的可识别性和可信性,不断提升其融资能力。其次,认识到企业信用的重要性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企业的信用登记,实事求是地上报信用信息,不能为了得到贷款虚报信息。最后,主动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增进相互了解,建立相互信赖的银企合作关系。
(作者单位:河北金融学院;本文系河北金融学院2014年科研基金项目成果,项目编号:JY201407)
【注释】
①河北新闻网:“河北银监局调研小微企业融资现状”,http://finance.hebnews.cn/2012-01/30/content_2507354_4.htm。
②沈国儒:“河北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调查报告”,《金融教学与研究》,2012年第5期,第24~28页。
③刘宾,潘倩,郑佩亚:“保定市商业银行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对策研究”,《经济纵横》,2014年第1期,第43~44页。
④张红兵,李炜,张寅:“河北省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及路径选择”,《企业家天地》,2012年第6期,第78~80页。
⑤程建国:“助力小微企业走向发展的春天—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专题座谈会”,《中国金融》,2012年第14期,第86~92页。
⑥韩俊华,干胜道:“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研究”,《科学管理研究》,2013年第4期,第105~108页。
⑦胡显琴,舒家辉,周杰等:“对安义县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调查与思考”,《金融与经济》,2013年第12期,第80~82页。
责编 / 丰家卫(实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