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良性互动下的动态均衡
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快速发展期,处在环境污染、资源消耗的高峰期,环境状况距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习近平指出,解决环境问题要迈出更大步伐,也要有耐心定力。如何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切实保护好环境,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及动态均衡,需要从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治理体制等多个方面着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当前,尤其应着重解决一下几个问题:
其一,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以科技为支点,用生态文明引领绿色发展。我们发展经济的根本目地是为了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因此,发展经济必须要以环境保护为前提。一些发达国家在快速工业化的进程中,经历了严重的环境问题,今天我们人类的智慧就是要避免同样的错误,我们不会走发达国家曾经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但也不能用停止发展的办法解决。以破坏环境和资源为代价可实现短期的经济增长但也终将制约经济发展本身,而基于环境保护的经济发展模式,本身就是节省成本、提高效率的过程。2013年5月,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空气、水和土壤等环境生态方面的问题,究其本质是发展的问题,不能用停止发展的办法解决。保护优先不是反对发展,其核心是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用良好的生态环境保证可持续发展,要改变工业文明的发展以生产方式来决定经济架构的常态,以科技为支点,用以生态文明引领绿色发展来切实推进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
其二,改变经济发展目标由单一目标型向综合目标型转变,明确资源环境的价值,经济发展从高速过渡到平稳、高质新常态。单纯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忽视环境保护,甚至以环境污染、资源耗竭为代价来谋求发展,必将加剧生态条件恶化与环境质量下降,其结果只能是使资源和环境的危机反过来制约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这和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生态环境具有资本的一般属性,即稀缺性、有用性和价值性,这三种属性决定了生态环境同劳动力和投资一样,是一种经济资源,其使用具有有限性、有偿性。因此,经济发展目标应该由单一型向多元型转变,即经济发展既要有经济目标,又要有环境目标、生活质量目标等综合目标,只有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才能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起来,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真正同步发展。
其三,构建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经济发展受益格局的公正、公平,完善市场机制建设。经济发展最终会给该经济体系中所有的人带来益处,但受益情况在人群中的分布往往是不均衡的,这种非均衡的受益格局促成了不顾环境后果地追求经济发展的利益驱动,并由此导致环境问题的治理成效一直不显著。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也是用市场化手段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路径。建立操作性强的反映市场供求的自然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收益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构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地区间的收益付费和市场服务的生态补偿制度体系,从而确保经济发展格局的公正公平,共享优良生态环境,确保资源开发利用在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可承受范围之内,实现可持续发展。
其四,创新政府管理体制和环境保护责任机制,多元善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互动及动态平衡。环境保护不仅仅事关生产方式,还事关消费模式,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还是政治问题,生态驱动下的经济转型和环境保护靠的是全体人民的参与。国家和各地政府在制定经济发展总体战略、规划和政策时应有资源、环保、生态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因素,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管理的法制化和制度化,以法律和制度保障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管理及运行。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资源环境考核体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倡导多元善治,不仅要依靠政府,同样要依靠企业、个人、NGO和学界精英共同努力,协调涉及的各方力量,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在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用良好的生态环境保证可持续发展。
以贵州为例,该省处在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上游交错地带,是我国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区,同时又是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石漠化、水土流失较为严重,自然灾害时有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面临更多更大的困难。贵州经济不仅生产总值总量小,且人均生产总值、劳动生产率偏低,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2年城镇人口比重为36.41%,远低于全国52.57%的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也显著地处于全国的最低水平(71.1岁,排第28位),属于“欠发达、欠开发”地区,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福祉的任务十分迫切,面临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生活水平和保护生态环境三重任务。
贵州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试行方案和贵州省生态文明现行示范区试行条例的要求,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人口资源管理和石漠化治理、生态旅游业的发展等的政策措施,成立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省政府管理节能的综合工作机构,各地市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探索工作。如贵阳市,编制全国首部建设生态文明的地方性法规—《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整合组建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使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有了更有力的统筹领导机构和更科学的顶层制度设计。
2011至2013年,贵州省累计淘汰落后产能2232万吨,2013年环保资金投入达63亿元,组织实施了一大批工业节能重点工程,在建筑、交通、生活等领域,加强节能管理,引导绿色低碳消费,产业升级和能源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目前,贵州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立,通过提升传统产业装备技术水平和信息化水平,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和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加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利用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大幅下降,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幅提高,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降耗、碳强度下降目标。至2013年末,贵州全省已获批准的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59个,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07个。2013年完成营造林面积420万亩,治理石漠化1000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2200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9%。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贵州的社会经济发展依然呈现了高速增长的态势,特别是利用当地丰富的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结语
发展经济必须保护环境是发展经济的本质要求,离开经济发展讲环保,那是缘木求鱼;离开环境保护谈发展经济,那是竭泽而渔,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应视为一个整体。我国以往那种以消耗大量资源、不计环境代价来实现经济增长的生产方式与经济体制,究其根源是制度设计的不当,资源环境的价值没有得到正确的估算和反映,破坏环境的行为没有足够的约束和监督,以及经济主体由于缺乏充分的激励,未能将环境保护与经济主体的利益最大化行为相关联,从而无法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的共生。要推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良性互动,需要以科技为支点,充分发挥制度、市场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但同时,也要针对我国不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环境治理难度大的事实,循序渐进推行,避免矫枉过正,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作者分别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创新项目“城市经济转型升级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前期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1BJY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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