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是规划与执行之间的矛盾。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提出到2015年,我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增加日间照料床位和机构养老床位340余万张,实现养老床位总数翻一番。实际上,仅就床位数而言,目前距离十二五规划的目标还差三分之一。这是一个根深蒂固的问题,怎样解决好,事关国家的形象和权威。
第七是养老模式上,传统养老与现代养老的正常关系,被大规模的快速的人口老龄化所扭曲。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养老模式、养老体系应当根据各自的发展阶段来决定,但是快速的异常的老龄化把传统的关系、正常的秩序破坏了,这是一种结构性的破坏,需要重构重建,仅仅靠机制性调整解决不了。比如我们传统的养老是家庭养老,面对以核心家庭为主的家庭结构,是继续保持我们传统的优势,慢慢适应社会的变迁,还是应该有一个全新的改变。显然,传统的家庭养老已经不适应了,还要大力发展老龄公寓、托老所和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上述几种养老方式之间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比例关系和构成方式,需要有全新的结构性思维。
第八是养老服务主体分工不清。养老服务难题的破解需要多方参与,共同发力。政府应该干什么,市场应该干什么,社会应该做什么,还没有一个清晰的分工。政府尽责不够、社会参与太少、市场运作不好,是目前的一个基本现状。
第九个是供求之间的矛盾。大规模的、快速度的人口老龄化,需要有巨大的投入,包括资金、配套设施、机构设置、专业服务人员、志愿者等,而我们对养老问题的紧迫性、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政府投入不足、民间投资规模有限,社区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床位严重不足,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行业发展缺乏后劲,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设施简陋、功能单一,服务规范、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管有待加强等的现状,与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老有所为的矛盾非常突出。
第十是碎片化的政策、各地方各部门的各自探索与统筹规划之间的矛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缺乏整体性、协调性和连续性。
结构性的问题是影响全局的问题,是关系到前后左右各种平衡的问题,结构性失衡和结构性扭曲等一系列问题,要用结构性的思维和办法去解决,首先最重要的是要找准视角,摸清底数,明了情况,不要把局部的问题当做全局的问题,把趋势性的问题误判为现实性的问题,把一时一地的作法变成永久不变的推广模式。科学治理人口老龄化问题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有紧迫感和科学的解决之道,切不可轻描淡写,更不可等闲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