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无疑是影响制度选择和制度演进的重要因素之一。中华民族具有5000多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历史,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因此中国历史文化的惯性尤为巨大,对制度走向影响也更大。比如,老子、孔子、孟子、庄子等先哲归纳的一些观念,历经千年演变也一直延续到现在。
韩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首先是社会主义制度,但是,这是建立在中国历史传统之中的社会制度,因此也必定带有中国文化的根源。
首先,“以民为本”的传统在我们的制度中仍然起作用。中国历史上就有“民为贵”的理念,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制度设计上特别关注人民群众的参与,特别重视人民群众的意见,特别强调民生,不仅致力于改善人民生活,而且处处贯彻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
其次,“天下为公”的传统也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基因的延续。所以,我们的制度强调公平正义,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再次,“以德治国、德主刑辅”传统对我们的制度仍然有很大的影响力。当然,我们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要走向法治中国,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忽视道德的功能。德与法在现实中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
最后,很多具体制度的设计也有历史传统在起作用。譬如,古代郡县制在地方治理方面的影响,以及御史监察制度、中央对地方的巡视制度,等等。
陈晋:中国共产党在继承和发展中华文化的基础上,创造出了一套事关自身建设和发展的文化价值观念,并把它融入到了相应的制度设计当中。我们今天热议的协商民主制度,如果要找渊源,就不能离开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年代形成的统一战线理论。关于怎样处理执政者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我们从传统中发掘得最突出的思想资源是“舟水关系”和“鱼水关系”,毛泽东把它发展为“群众路线”,而当今我们的许多议事办事制度,无不强调和体现了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毛泽东讲社会主义是“可亲的”,邓小平讲社会主义是“可爱的”,事实上就是从传统的道德情感角度来要求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同时也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传承和弘扬了让老百姓有情感认同的文化价值观,这就是我们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这个角度讲,制度与中华文化的关系,比较集中地体现在制度建设必须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追求上面。
■我们的制度既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又要与时俱进。制度是文化的载体,文化又是一种非约束性制度,当制度成熟并为全民认同时,它本身就已构成了文化传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将成为中华文化的崭新内涵
理论周刊:在社会制度选择时,中华文化的作用体现在哪里?
李德顺:我们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以中华传统文化为土壤和根基,吸收了近现代工业文明的成果而建立起来的。这种土壤和根基决定了我们制度的中国特色。全面深化改革是要发扬其优势,改造其不足,这本身也是对中华传统文化中优秀基因的发扬光大。
侯且岸:制度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历史过程。但是从近代直到今天,有一对文化范畴总在困扰国人,这就是新与旧(在它背后是传统与现代、中国与西方)的对立。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李大钊先生率先做出理性的判断:“新旧并存同进”。他力主调和,树“有容之德”,既要“容人并存”,更要“自信独守”。他为少年中国学会立下宗旨:尽管大家政见不同,但都努力向光明的方向走。在制度创建上,他发明富有中国传统特色的“民彝”概念,以“彝”释权利,取代西方“民主”,证明理性的制度转化同样需要以文化和谐为其重要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