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终结论”的内部敌人:自由民主本身
何出此言?如前,自由民主的唯一标准就是“党争民主”,结果在亨廷顿所说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自由民主国家一下子从40几个增加到120个以上。结果如何呢?成功者寥寥无几,有的国家要么陷于内战和分裂,比如阿尔及利亚、前苏联、南斯拉夫和目前的乌克兰、叙利亚;有的国家则陷于周期性的政治动荡,比如泰国、埃及等;有的国家则是长期“无效的民主”即无效的国家治理,如印度、菲律宾、墨西哥、中亚诸国,等等。
俄罗斯最有代表性。在苏联解体后的10年时间里,党争民主和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几乎导致俄罗斯国内失序,黑社会当道,恐怖主义盛行,科学家批量流失,GDP下降40%——比1929年大危机时美国的经济损失还惨重。不得已,再也无力治国的“病夫”叶利钦做对了他该做的最后一件事,把权力交给普京。普京的“可控式民主”让俄罗斯起死回生、并重振雄风。在过去20年里,俄罗斯实验了、实行了两种不同的制度——作为党争民主的自由民主和普京式可控的民主,前者置俄罗斯于绝境,后者使俄罗斯恢复基本的国家尊严。
看到很多国家的“民主的回潮”,有竞争性选举而无西方人期许的政治自由,美国人又开始抛出一系列说法,所谓“无自由的民主”、“选举式威权主义”、“竞争性威权主义”,等等,似乎要把转型国家与自己主张的自由民主撇清楚。其实,这已经说明把党争民主当做唯一标尺的自由民主在理论上破产了。
但是,执拗的福山似乎不愿意承认自由民主破产的严酷现实,或者说他看不出自由民主理论本身的内在冲突性的内在逻辑,在其和《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一样论调的《政治秩序的起源》中,依然断言民主在很多国家的困境不是因为民主理论本身的问题,而是民主执行中的问题。福山还在继续犯着“历史终结论”同样的错误。
自由民主理论的硬内伤
西方人鼓吹的自由民主无疑是一种政治制度意义上的政体理论。那么,政体是什么?政体从弹丸之地的城邦国家时期的统治权即亚里士多德所说“谁统治”,逐渐演变为大规模现代国家的“如何统治”问题,其中不但包括横向的行政关系比如总统制或议会制、横向的政治经济关系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还有纵向的中央地方关系比如单一制或联邦制、纵向的国家——社会关系。也就是说,政体事实上是一种权力关系的总和,是国家建设中的诸多维度的权力关系的总称。
由此我们明白了,以竞争性选举为根本标尺的自由民主论只是讲的政体中的一个维度即国家——社会关系中的纵向的选举民主问题。选举固然重要,也是民主的最原始形式,但是其他维度的权力关系呢?国家建设是综合性的制度建设,突出一个而不计其余,必然导致权力关系的扭曲。现实的经验让我们看到了,大量的转型国家甚至是西式民主国家比如印度、乌拉圭等,都是因为自由民主理论本身的结构性硬伤而导致的无效治理,即把选举式民主当做国家建设的全部关系,以为有了竞争式选举就有了民主,有了民主就有了一切。
30年来西方政治学研究的主题,几乎是唯一的主题就是所谓的民主化。其实,民主化本身也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就是什么样的民主化。当作为“观念战士”的西方学者和政治家怀有“使命感”而推广民主的时候,这里的民主只是竞争性选举。然而,美国宪法是怎么来的?难道不是他们所说的“审议民主”即我们所说的协商民主的结果?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所讲的美国的民主不是什么竞争性选举,而是作为人民主权实现形式的乡镇自治即社会民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