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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福林:加快法治市场经济建设进程(2)

其次,用法律调节重大利益关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在社会利益多元化和利益格局固化的背景下,要用法律协调重大利益关系,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律保障。

用法律调节劳动关系,保障全体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益。需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法》,理顺劳动关系,为实现全体劳动者同工同酬提供法律保障,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

用法律调节社会矛盾,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快司法体制改革,重点是去行政化、去地方化,加强专业化、推进公开化;建立薪酬独立、管理独立的法官管理体制,推进法官职业化,保障法官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应尽快建立中央法院主要负责经济案件、地方法院主要负责民事案件的双重法院体制,形成对地方政府干预市场的制度约束。

用法律推动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建议尽快把公益法人立法纳入国家立法规划,支持鼓励事业单位转型为公益性社会组织,加快发展各类行业组织,使行业组织成为发展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

第三,用法律推动政府转型,推进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在法治建设。要用法律推进政府转型,走出一条以法治政府建设带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路子。

要用法律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设市场决定下的有为、有效、有力、有责的政府,逐步实现政府职能法定化。通过修改《行政许可法》,明确界定负面清单和权利清单的范围。

要用法律制约政府权力,以此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严格落实政府依法行政,实现权力法定、程序法定、监督法定,应尽快出台《行政程序法》,对行政程序进行系统地规范;修改《行政诉讼法》,将涉及土地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等官民纠纷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完善政府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启动财产登记公开的相关立法。

要用法律实现善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不断完善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法治框架,用法律实现权力与市场、权力与社会的切割。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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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
标签: 迟福林   法治   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