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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福林:加快法治市场经济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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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迟福林

加快推进法治市场经济进程,不仅能为保持7%左右的中速增长奠定坚实基础,而且将为走向公平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目标和重大任务。十八届四中全会有望拿出落实依法治国的具体行动路线和时间表,尤其可期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上有重大和务实的举措。

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也是市场经济的保障。未来6年,我国经济转型发展正处于历史关键节点。加快推进法治市场经济进程,不仅能为保持7%左右的中速增长奠定坚实基础,而且将为走向公平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首先,用法律划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加快市场主导的经济转型。从实践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关键在于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这就需要依法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实现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关系的定型化、制度化。

用法律释放社会资本活力。比如,修改完善企业国有资产法律法规、公共资源配置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形成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法治规范,为拓宽社会资本发展空间提供法律保障;加强知识产权立法,组建知识产权法院,逐步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接轨,用法律促进和保障创业创新。

用法律倒逼垄断行业改革,促进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例如,要把反行政垄断纳入《反垄断法》,对国有垄断行业等相关行业监管内容进行清理、修改,推动垄断行业竞争环节对社会资本全面开放,自然垄断部分吸纳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城市公用事业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用法律塑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把负面清单管理纳入《行政许可法》,为企业“法无禁止即可为”提供法律保障;赋予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的法律地位,完善产权平等保护制度,为不同所有制的财产权利平等提供法律保障;加快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在市场准入、税收支持、政府购买等方面一视同仁,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

用法律提高市场监管的权威性、有效性。推动市场监管由行政监管为主向法治监管为主转变,形成市场监管的法律框架。例如:研究出台综合性的《市场监管法》,强化市场监管机构的权威性;修改《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实行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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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
标签: 迟福林   法治   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