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依靠法治,重新构建全社会的整体性、稳定性、确定性,困难重重,在今日之中国,决不能忽视礼治
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心的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知,而要使社会主义道德、理想、信仰、情操体系乃至整个社会价值体系、人生价值体系深入人心,变成人们日常生活准则,在今日之中国,同样决不能忽视礼治。《论语·为政》中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民有耻且格。”《礼记·曲礼》中说:“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对于道德、信仰而言,礼可以使它们具象化、制度化、俗世化、持久化,因为礼伴随着人从胎儿到死亡的生命全过程,渗透或融合在人们日常生活、民间习俗、普遍性的行为方式中,它可以起到像西方许多国家宗教力量、宗教信仰那样给人们以崇高理想和终极关怀的作用。同时,礼又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与信仰走向偏执与极端。《论语·泰伯》中说:“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像恭、慎、勇、直这样一些优良的品德,如果没有礼的制衡,也会走向自己的反面。
对于加强法治建设而言,礼可以起到防患于未然的重要作用。《礼记·经解》中说:“夫礼,禁乱之所由生,犹坊止水之自来也。故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去之者,必有水败;以旧礼而无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乱患。”汉初贾谊总结秦王朝二世而亡的教训时指出,秦王朝统一全国后,未能及时适应形势变化而调整自己的政策,一味信赖严刑峻法,而“违礼义、弃伦理”,“灭四维(礼、义、廉、耻)而不张”,遂使“君臣乖而相攘,上下乱僭而无差,父子六亲殃戮而失其宜,奸人并起,万民离畔,凡十三岁而社稷为虚。”他认为,礼与法不能偏废,而应相辅相成:“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
要引导人们理性地认识与处理自我与他者、个人与群体、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等关系,在全新的基础上重新构建人们思想、意志、行动的共识,重新构建全社会的整体性、稳定性、确定性,困难重重。
现今伦理与道德、伦理与法理、法理与道德之间的歧义乃至冲突,甚至超过以往任何时代,这就要求礼与礼治必须进行再创造
从古至今,礼随着时代和空间的变迁发生变化。《礼记·曲礼》中说:“礼从宜,使从俗。”章太炎《检论·订礼俗》中说:“礼,时为大而地次之。”但礼作为责任伦理的体现者这一根本精神,在礼的沿革过程中应当说一直坚守着。
礼所凸显的责任伦理,一是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和爱护,二是对家庭的珍惜和尽责,三是对社会交往和各社会自组织的关心和担当,四是对国家及天下的守护和忠贞。
历史早已证明,只要家庭、社会、国家这些伦理性实体继续存在,礼所表达的这些责任伦理就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传统礼仪有不少部分过于繁琐,人们在实践中早已将它们简化,有不少规定造成一部分人片面屈从,也早已一一为人们所淘汰。这是因为礼一贯所强调的是人们相互的责任,“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才是礼的本质。
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礼自身也一直在发展变化之中。今日之中国,现代、前现代、后现代并存,而基本取向则是每个人一方面自主性、独立性越来越强,另一方面又越来越为世界性联系中的巨量信息所左右;以父家长为中心的传统家庭已普遍瓦解,一夫一妻的小家庭成为主流,在市场化、契约关系冲击下,婚姻与家庭变数激增;国家治理与世界秩序都面临全新的挑战。
伦理与道德、伦理与法理、法理与道德之间的歧义乃至冲突,现今超过以往任何时代,这就要求礼与礼治必须进行再创造。而革新及再创造,则应当从人们的生活实践中,从各地方、各族群的民间习俗中,吸取丰富的营养。要对现今既有的各种礼仪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和总结,在已有的基础上加以提升,并使之更加系统化、完善化。让礼和礼治成为现代国家德治与法治的得力辅弼,是当代中国人不可推卸的责任。
(作者为复旦大学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