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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的未来形态:在农庄与社区之间(2)

非典型村落状况

还有大量的村落不太典型,在这些村落里,常住人口也少于户籍人口,不能算是典型的社区型村落,但暂时又没有出现农业劳动力短缺的情况,因此也不能算是典型的农庄型村落。至少有这样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在一部分村落里,农户家庭成员进行内部分工,一部分家庭成员常年务工挣得工资,一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家庭经营,形成半工半耕的收入来源结构,维持农业生产的是“386199部队”,土地流转比例比较低。第二种情况是,在另一部分村落里,比如在某些区位优越的地区,比如在城市群的间隙或者城镇的郊区,有条件向周围的城镇提供农副产品。农户的主要劳动力都留在家里,一方面进行种养业生产,另一方面就近打零工或者季节性外出务工获得工资补贴家用,保持了比较经典的家庭经营方式。两种情况中农户都必须兼业经营,只不过第一种是通过家庭内部分工来保持兼业,务农的务农,务工的务工,第二种是主要劳动力本身既务农又务工。第三种情况是,人地关系比较宽裕的地区,人均拥有的耕地、林地或水面的面积比较大,自然形成了适度规模经营,比如在水产资源比较丰富的海洋渔业村,或者东北平原的中北部,或者在南方丘陵山地的深处。这里天然就能留住较多的劳动力。

悬念比较大的是第一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中,“386199部队”能否得到新的增援是决定村落前途的重要变量。关键就在于年老的农民工是否会回到村里种地,或者只是退休后颐养天年,退出农业。经过这些年的观察,人们越来越相信那种本来不会种地的农民工将来不太可能回来种地,只是不知道老一代的农民工将来是否也不愿意种地。有一种情况是,随着土地流转的加速,他们即使想种地也未必有地种;或者随着农民工社会保障等农民工市民化政策的推进,老一代农民工中也会有部分人选择退休后在城镇居住。

村落建设政策应有针对性

就农村社区建设来说,重点在社区型村落。农村社区建设该撒的胡椒面必须撒,该突出的亮点也要大胆突出。无论是哪一种类型的村落都需要进行道路的硬化,因为这已经是农民生活的基本要求。但在道路硬化以后,财政是否还要进一步的投入呢?这是基层组织感到困惑的一个问题。可以肯定的是,首先应该搞好中心村的生活设施建设,提高配置,吸引周围农民居住。这不能一概理解成是搞亮点。

就土地流转来说,国家应该高度重视农庄型村落的基础设施建设。农庄型村落的基础设施往往薄弱,国家应该加大投入,通过土地平整、水利建设和机耕道建设等措施促进土地流转,帮助实现经营的适度规模。同时尊重农户之间小规模的自发流转,帮助实现这种流转关系的适度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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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
标签: 村落   农庄   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