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现代国家治理中,不同的中央—地方关系模式中,二者的行为逻辑具有显著的不同,进而影响到地方治理。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我国形成了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治理模式。通过持续推动制度创新,我国逐步找到解决治理困境的出路,促进了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关键词】中央—地方关系 地方治理 新制度主义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课题。寻求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模式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中央与地方关系方面进行了诸多的改革实践,对于国家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回顾中央与地方关系发展与演变的历程,对于我们理解中国国家治理的变迁,实现良好的国家治理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将借助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理论成果,分析和考察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对于地方治理的影响,从而推进对于地方治理的理解。
新制度主义及其理论启示
从人类政治实践的过程中看,制度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着规范与引导人类政治行为的作用。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制度分析构成了政治学研究的最主要研究方法。在二战之前的政治学研究中,这种对于制度进行分析的传统,被学者们称为旧制度主义。旧制度主义的分析方法侧重于分析政治生活中的正式制度和法律条文的功能。尽管这种制度分析对于人们理解国家政治制度及其功能具有基础性作用,但是这种仅仅从静态的角度,对于国家政治制度进行法律条文上的分析仍旧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因此,二战后,旧制度主义逐步衰落,行为主义政治学开始逐步占据了政治学的主流范式。①
20世纪70年代以来,政治学进入到新制度主义的发展阶段。新制度主义继承了旧制度主义传统的优势,同时吸取了行为主义政治研究的优点,极大深化了人们对于制度的理解。②在新制度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借鉴不同的理论资源,新制度主义内部也发展出了不同特色的制度分析范式。从总体上看,新制度主义涵盖了三个不同的流派: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发展在理论资源上借鉴了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和分析方法,将政治活动的参与者假设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者,在各种制度约束和制度激励中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其优势在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擅长于微观层面的选民投票行为分析,其不足在于对行为人的偏好起源及其变迁缺乏更加深刻的理解。历史制度主义在很大程度上是政治学领域自身中发展起来的范式,它对于制度的理解采取了历史的进路,通过历史的梳理和考察,分析和展现历史发展进程中不同的关键事件对政治制度的影响和政治行为者偏好的塑造作用。历史制度主义适合对政治发展进行长时段的分析和考察,在历史的演进过程中追溯政治活动的特点和方式。社会学制度主义则偏重于考察社会环境与制度变迁之间的复杂关系,通过考察外在的社会环境因素的变化,来理解制度变迁的机制和规律。③尽管上述不同的流派在分析和理解制度方面存在着相当的不同,但是新制度主义却提示我们重新关注制度在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作用。
新制度主义为我们理解国家治理提供了重要启示。第一,政治制度在塑造和引导政治行为者的偏好方面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人类在政治生活中的偏好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在一系列制度环境的影响中不断形成和巩固的,需要在制度的环境中来理解政治行为者的偏好及其行为特点。第二,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逐渐演变而成。就此而言,制度建设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我们更加关注影响制度形成和发展的一系列因素。第三,制度在发展过程中,会形成特有的路径依赖现象,即制度在确立之后会对此后的制度发展和政治行为形成不容忽视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于当前制度的理解需要我们具有历史的眼光,回溯历史上所确立的制度的功能与遗产,新制度主义在政治学研究中已经体现出强大的理论解释能力,因此高度重视新制度学派的思想成果,将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国的国家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