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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戾气漫溢症结及其破解(3)

核心提示: “暴戾资本化”之后,越是手段暴戾,越是要价高昂,越是利润丰厚,而一旦戾气获得市场对价,就有了自己的“造血机制”,必定愈演愈烈。

最后,作为“隐形的公权力”,传统的话语体系或意识形态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失去了效力和功能,甚至时常处于失语状态,无法对巨变后的社会秩序和利益格局及时加以合法化,从而导致在市场竞争中失利的个人心生不满,并泄愤于他人或社会。改革开放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释放了民众改变自身处境的强大动力,这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大驱动。但任何一个社会都不能只有面向奋斗者和成功者、而没有针对失败者的意识形态。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是国企的主人”与改革开放后某些经济学家宣扬的“中国经济发展必须牺牲三千万国企职工”之间没有任何衔接和过渡,从下岗失业、经营者持股、管理层收购到国企内部“三六九等”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相差悬殊等等,这些都没有也无法得到现有意识形态的辩护。而没有辩护就得不到认同,今日中国普遍的“仇富”、“仇官”由此而起,因为弱势者并不认可自己的弱势地位源自于自己的无能,相反持有强烈的被排斥、被欺骗、被剥夺之感,“社会不公不义”成为他们对自身失败的最好解释。由于失败者得不到社会怜悯,甚至得不到自己的原谅,寻找比自己更为失败的人作为心理上“自我救赎”的对象,让弱势者举起屠刀刺向更弱的弱者。从强势者到弱势者到更弱势者,再通过反社会行为折返到强势者,一条自我强化并循环往复的戾气之链便由此生成并持续生长,暴戾事件因此层出不穷。

以新一轮改革走出戾气漫溢,构建社会和谐

戾气事件频发某种程度上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难以完全避免的成本,但这不等于说,如此成本尤其是成本如此之高就是可以无视的。如果说某些成本已是既成事实,历史无法从头来过,那么如果我们不希望戾气进一步积累,暴戾事件不至于更频繁、更严重、更恶化,唯一的出路只有加快改革,尤其是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当务之急是尽快将经济发展的目标由发展本身转为服务于民生改善;将政府职责从只关注经济发展的效率改为致力于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的平衡,让全体国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将政府部门和官员从自利自肥的既得利益集团,改为服务于全体国民的公共机构,加强法治建设,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缓解官民冲突;将无限度、无止境地抬高资本、权力、名声等社会稀有资源的过多拥有者,扩大社会不平等,改为均衡关注不同阶层和人群,努力实现意识形态的合理化功能,“给奋斗者以激励,给成功者以升华,给失败者以安慰,给绝望者以希望”;将政府包揽公益事业但又不到位,甚至因为过度行政化而导致公益机构失去公信力和“第三次分配”的功能,改为民间力量为主,在法律规范下,便利富裕阶层资源流向贫寒阶层和困难群体的制度化、透明化渠道,促进阶层间、群体间的和谐。戾气事件只是社会紧张的产物和指示器,所以,只有缓解社会紧张才能有效释放消极乃至绝望的情绪和心理,从源头上消解各种戾气事件,重建风清气正、和睦融洽、心态平和的社会生态。

(作者为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注释】

①这方面最好的例子是,成为政府变现土地的同谋的购房者发了大财,而居所或土地被政府和开发商看中的居民及农民,则在强制拆迁或征用中利益受损

责编/袁静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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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静]
标签: 社会戾气   暴戾狂躁   社会病态   戾气事件   症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