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土地流转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对策建议
制定土地流转专项法规,保护农民权益。目前我国并没有制定有关土地流转的专项法规,在2003年颁布执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对农民土地流转的合法性给予肯定,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方式”。这一规定虽然承认农民有权进行土地流转,并遵循了自愿性的原则,但对土地流转的具体操作却没有任何规定,这就使得土地流转的具体程序以及相关权益和责任都无从依法落实,给实际的土地流转操作带来了重重阻碍。因此,制定有关土地流转的专项法规是十分必要的。
在具体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过程中,首先,要确定做好土地流转农户的确权颁证工作,使土地能够成为农民的永久性财产,确定其土地用益物权。只有这样农民在土地流转中才能免去后顾之忧,自身的权益得到保障,农户才更加愿意签订长期的土地流转合同,促进土地流转工作的开展。
其次,要在确权颁证的基础上制定专项的土地流转法规,从法律上保证农民享有土地的使用权、继承权、转让权以及抵押权等权利,这既能够规范土地流转中的协议签订,也能为农民维权提供保障。
再次,应该制定土地登记法与土地合同法,将有利于规范土地流转过程中签订各项协议,保障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政府可以制定相关的激励政策,对流转双方的农户或转入户进行长期协议签订或长期投资者给予一定奖励或政策性支持。这有利于保障土地流转政策的长期发展,防止转入户对流转土地进行短期粗放经营,对土地进行掠夺性使用,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专项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目前我国的土地流转并没有专业或专门的服务机构,这就造成土地流转过程中信息不公开、农民不了解土地流转政策被迫进行土地流转等问题,由此造成了诸多的土地流转纠纷。因此,我国需要建立相关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来收集、整理和发布土地流转信息,为流转农民或集体组织提供土地流转政策咨询服务,在具体的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过程中,能够为合同内容的制定和签订提供法律指导,服务中心还能起到调解土地流转纠纷的作用。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平台能够较好的为土地流转提供专业化服务,规范土地流转中的各种行为,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知情权与合法权益。
第一,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土地流转中心应该通过各种渠道来收集和整理有关土地流转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通过当地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政府网站或是公告栏中加以告示,使广大农户能够及时了解土地流转的状况,也为流转双方提供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仅能够使得信息公开化、透明化,让流转双方都获得信任,还能降低流转双方搜寻和进入成本,有效地促进土地流转。
第二,开设土地流转咨询窗口。当下许多农户对于土地流转政策并不十分了解,这使得他们在与转入户的对话谈判中处于弱势,对于流转协议合同一知半解,造成了自身权益受损,引发诸多土地流转纠纷。因此,开设土地流转政策咨询窗口,组织熟悉土地流转业务的工作人员为农户提供政策解答与指导,让其了解相关土地流转信息,能够让农户在与企业等土地流转谈判中获得更多话语权,有效地保证自身合法权益的获得。
第三,指导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开展合同鉴证工作。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应该提供一套标准的合同文本,并指导土地流转双方合同协议的签订等工作。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注意对合同中的土地流转收益做出合理指导与评估,保障农户长远土地收益的获得,中心须对合同中土地流转的期限、用途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这能有效地规范土地流转工作,并预防日后土地流转纠纷的发生。
第四,建立土地流转纠纷调解机制。当前,我国近七成的土地流转是属于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由于农户之间往往碍于人情或是文化水平不高,他们之间的土地流转大多是口头协议或是简单的书面协议,并不会签订合同,这就为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埋下隐患。因此,成立土地流转纠纷调解机制是十分必要的,其能为土地流转纠纷提供一个解决平台,促进土地流转和谐发展。
做好各项配套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土地流转能够促进农民工市民化,但并不是做好了土地流转工作便能够完全解决农民非永久性迁移问题,政府还应该完善土地流转的各项配套制度。
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农民不愿意进行永久性迁移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其在城市并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其子女的教育、家人的看病医疗、老人的养老等都依附在农民身份之上,其在城市中并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而且由于大多数农民工没有失业保险,农村土地便被看作是失业后的最后生存保障,因而其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其在城市中拥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从而弱化土地的保障功能,推动土地流转的运行。
除了要落实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作之外,国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的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符合经济发展水平的农村保障体系,这才能够真正解除流转农户的后顾之忧。因为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造成农村地区出现大量的空巢现象,因此完善农村养老制度对于这些空巢老人的生活至关重要,这也使得许多农村老人希望靠土地养老的思想有所改变,从而促进土地流转。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和教育制度,让农民看得起病,孩子上得起学,减轻农民的思想负担和经济压力,改变其以土地作最后保障的思想,促进土地流转和农民永久性迁移。
此外,我国公民的各项保障制度或身份认定很大程度上都是依附在户籍制度之上,因此要使农民工享受到城市保障制度,成功转换身份,等等,都需要对当前户籍制度进行改革。消除城乡户籍之间的差异,改革各项保障制度与户籍挂钩的政策,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带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开展。
(作者为成都师范学院副教授)
责编/韩露(实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