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冲撞
社会冲撞是社会阶层结构断裂的外在表现。可以说,社会阶层结构断裂内在地体现为社会阶层的利益断裂或对立,外在地则体现为不同社会阶层之间在社会行动和价值规范等文化及社会生活方面的社会冲撞。
价值冲撞或意识形态冲撞是社会冲撞的主要表现形式。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存在的差别越大,社会意识的差别也就越大。随着阶层分化断裂,各个阶层在价值观念上的分歧也势必日益严重,进而相互冲撞。精英阶层与下层民众在国企改革、医疗教育改革、房地产热以及其他一些有关改革和社会政策的看法和主张上似乎变成了稳定的反对派,在价值观念或意识形态上产生了比较激烈的冲撞,体现了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冲撞和裂痕的加深。
贫富差距和阶层断裂的两极化最直接地体现为仇官、仇富情绪,可以说仇官、仇富情绪是价值冲撞直接的表现。
群体性事件是社会冲撞的极端形式,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就是社会冲突。据统计,1993年我国发生群体性事件0.87万起,1994年增加到1万多起,2005年达到8.36万起,2006年达到9万起[10]。近年来,每年因各种社会矛盾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多达数万起甚至十余万起[11]。瓮安事件、乌坎事件、启东事件等典型的群体性事件多因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干群关系紧张等具体问题引发。农民工、征地拆迁户、下岗工人及其他无业人员、一线工人、个体摊贩、复转军人、“蚁族”大学生等底层和弱势阶层通过人群聚集来以“人势”对抗“钱势”和“权势”。转型时期的阶层分化和社会断裂导致了阶层内认同感增强和群体意识增长的同时也加剧了阶层间的利益冲突和价值冲突,最终诱发为群体性事件。
在社会冲撞中,中国的中间阶层扮演着“暧昧”的角色,这是因为中国的中间阶层并非西方社会中的中产阶级,没有形成统一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在社会冲撞中比较骑墙,在上层和底层的社会冲撞中,并未保持理性、客观的立场和态度,并未发挥缓冲带和减压阀的作用。
社会阶层结构的断裂和利益分化决定了社会冲撞不可避免。那么,从社会风险的视角该如何看待社会冲撞呢?学术界关于社会对立和冲突存在两种相互对立的分析思路,“冲突论”的阶级阶层分析强调各个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强调对社会现实的批判;而“功能论”的阶级阶层分析则强调社会分化现象有其合理性,强调协调各个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和社会整合。事实上,在当代社会中,阶级阶层之间的关系都有其两面性,既存在相互利益的矛盾性,也存在相互利益的可协调性。因此,借鉴这种思路,我们可以把社会冲撞分为合理冲撞和违规冲撞,如果把社会冲撞控制在合理冲撞的范围内有利于社会互动,缓解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如果任由违规冲撞蔓延泛滥,社会风险就被放大,社会就会陷入危机和动荡之中。
当前中国社会阶层之间的对立之所以没有由社会冲撞演变为社会冲突,其根本原因是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政权的稳定。基尼系数在扩大,但中国没有出现两极分化,即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因为高速经济增长,哪怕是最低收入人群也能改善生活,因此社会稳定能够保持。[13]“阶层之间的冲突并非注定引发重大外部性社会冲突”,“在世纪之交,阶层之间的冲突有所增加的迹象明显。贫富差距的加大不断会引发社会矛盾。但是,这些矛盾如果不与国际国内的政治动荡相交织的话,就不至于引发全局性的外在化的社会政治冲突。”[14]可见,要防止贫富差距、社会断裂和社会碰撞所隐含的社会风险演化为社会动荡或社会危机,在不可能完全消除贫富差距、社会断裂和社会碰撞的情况下,需要允许社会的合理碰撞,使社会矛盾保持在可控范围之内,而要做到这一点,保持社会政治稳定是根本之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