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政策室副研究员 房莉杰
近年来,中国医患矛盾突出,暴力伤医事件促使医生群体集体发声,甚至有人认为医患冲突正在演变为两个群体之间的“战争”。在我国,对医生的不满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下半期,医生的逐利化倾向被大众所诟病。随着对医生不满情绪的增加,正面的医患冲突开始出现,而在2005年前后,这种冲突升级为频繁出现的“医闹”,近年来甚至出现非理性的暴力伤医事件。针对医患冲突,比较主流的观点一是改革医疗卫生体制,从根本上杜绝“以药养医”和不恰当的医疗行为;二是依法严惩暴力伤医者,以儆效尤。但即使上述两点都完全做到,是否就能重建患者对医生的信任?是否就能防止患者非理性行为的发生?答案仍是不确定的。因此,有必要对医患双方的行为和动机进行更深入的分析。
医生行为缺乏内部有效监管
毋庸置疑,目前我国医患冲突的起源是医生行为的失范。具体而言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医生群体出现日益严重的逐利化倾向。因此,很多人提出鉴于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应取消对医生的激励。不过这种观点遭到驳斥,理由是医疗服务也是比较个性化、高风险的服务,如果没有任何激励,很难鼓励医生提高服务质量,更会产生推诿病人的现象,这对患者更不利。因此,任何国家,即便是实施全公立国家医疗体系的英国,都引入了一定的竞争和激励,以促使医生提高服务质量。然而,任何激励手段都会使医生产生相应的过度医疗的动机,在这种情况下,对医生的监管就显得异常重要。
在一个高度专业化的社会,信息不对称是经常发生的,尤其是对医生这种专业化水平非常高的职业,普通民众缺乏监管的专业能力,只能依赖两种专业手段:一是外部监管,主要是通过政府和医疗保险机构对医生的行为进行约束。一般而言,某种职业的专业含量越高,对其外部监管的成本也就越高,医生职业自然也不例外。二是内部监管,即通过医生的职业团体进行自我约束。一方面,医生团体的成员都是由医生组成,其专业性具有绝对优势;另一方面,医生团体也更有动力约束其成员的行为,从而保障群体大部分成员的利益。因此,这种内部监管的动力和能力更强,监管的有效性也更高。此外,由于医生团体的存在价值是维护医生群体的共同利益,因此医生们也有意愿跟其签订“契约”并遵守其规定。在这方面,“美国医师协会”的例子当属典型,它是影响美国卫生政策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为医生争取利益的同时,对规范医生行为也起到了很大作用。
在我国,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医疗服务商品化,使得市场激励成为医生行为的主要动力。但与此同时,政府监管却有所欠缺。此外,也一直没有形成真正的职业自治性质的医生协会,即医生是“原子化”的个体,不被职业团体保护,同时也不受职业规范约束。这种情况刺激了部分医生通过自己的力量尽可能多地赚取利润,即使其行为违背了职业道德。
患者缺乏专业的患者组织和社工组织提供帮助
很多医生认为,患者之所以对医生不满,是因为他们对医生和医疗技术的期望值过高。而这背后隐含的是普通大众医学专业知识的缺乏。医生和患者之间存在着巨大的专业差距,从这个角度说,患者毫无疑问是弱势者;加上处于患病状态,患者及其家属更会感到无助,因此迫切希望在心理上找到依赖。
这种依赖可以从两方面获得:一方面是医生,尤其是家庭医生。其中,家庭医生通过与签约家庭长期互动建立信任,了解患者长期的情况,帮助其选择治疗方案,是患者家庭最核心的专业支持者,同时也是心理支持者。另一方面是患者团体和社工组织,有相似病情的患者在社工的组织下互相分享经验、互相支持,同时也可以作为患者利益的保护者。
在我国,患者也是“原子化”的个体,国内基本上没有相应的患者组织和社工组织给患者提供帮助,因此患者只能将全部希望寄托于医生。然而,由于我国既没有家庭医生制度,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又不高,加之优质医疗服务资源集中于大医院,因此大医院人满为患,一号(一床)难求。即使挂到号或住进医院的患者,也往往因为医生工作量过大而得不到更“温情”的服务。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和家属自然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正因为没有患者团体和社工组织的介入,目前医疗行为基本上都是在医患个体之间进行,医护人员成了医患矛盾的集中点,也是患者不满的集中发泄点。因此,无论是以群体性的“医闹”对抗医院,还是不满情绪积聚为非理性行为,都是难以避免的。
综上,要防止“医闹”和暴力伤医,从患者的角度,就要改变患者和家属的非理性状态,给他们提供表达不满的正规有效的渠道,并引导他们形成对医疗服务的合理预期。更进一步,就是要给他们更多的外部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