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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中国大学为何难获得企业家的捐赠?(2)

我国大学与国外的一流大学相比,在社会募捐方面做得不尽如人意。大多数全国重点大学,只想着争取国家经费(教育拨款和课题经费拨款),而并不重视社会募捐。即便获得社会募捐,在回报捐赠者以及用好募捐方面,也时常引发争议,比如学校回报给捐赠者冠名,学校和企业间进行利益交换、使用捐赠经费不透明等。而国外大学,有专业机构负责募捐,社会募捐的经费是保证学校独立办学的重要力量,学校在给捐赠者冠名、使用捐赠资金方面,有规范的制度,包括通过学校理事会决策、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在学校治理过程中,实行学术自治、教授治校,捐赠者并不能干涉学校的办学等等。

这才是真正的现代大学制度。在这样的制度下,学校办学信息公开、办学经费都必须用于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因此,捐赠者并不担心捐赠的资金会被滥用,没有用到“刀刃上”而被挥霍掉。可我国内地高校则不然,由于缺乏现代大学制度,近年来就连国家拨付的经费都存在被挥霍、铺张浪费甚至贪污的情况,因此,很多捐赠者对捐赠给内地的大学,一直处于观望状态。试想,时常听闻中国科研经费只有40%用于科研这样的消息,有多少人认为中国大学缺钱,缺钱的大学会这样对待紧缺的经费吗?  

就连这些高校培养的学生,积极捐赠者也很少。大多情况下,一名学生从一校毕业之后,就与母校失去联系,只有等到有一天功成名就后,才会被母校“重视”。有一些高校担心学生一毕业就“人间蒸发”,还扣押毕业证书要求学生必须在离校前归还贷款。如此功利地对待校友,怎么可能让校友真正关注母校的发展?而美国大学,不但在学生求学过程中,重视学生的权利,给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就在学生毕业之后,也会通过校友会组织,持续关注校友的事业发展。像哈佛大学,校友捐赠率高达近50%;这还不是最高的,最高的普林斯顿大学高达近70%。我国有哪所学校能做到这一点?  

尊重捐赠者的选择权和尊重学生其实是同一个道理。我们的社会只有学会尊重个体权利,而不是动辄用道德去绑架他人的选择权,才能不断进步。就学校的办学而言,只有每个办学者尊重学生的权利,真正对教育负责,才能办出高质量、充满人文关怀的大学。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人民论坛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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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
标签: 中国大学   企业家   企业家捐赠   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