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我国社会信任危机凸显,表现为民众与政府之间、市场利益主体之间、社会成员之间的三种信任危机维度。社会信任危机的根源在于我国社会信任的国家化与货币化。这种货币本位式的社会秩序动摇了政府、民众及市场利益主体的道德底线,扭曲了正常的社会价值,破坏了社会信任的基础,故应重建社会信任的社会化机制。
【关键词】转型期 社会信任危机 根源 重建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社会信任体现的是社会主体在交往过程中互相认同、信赖的一种心理状态,是社会主体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形式。社会信任对人类生活及社会关系的变化有着深刻的影响,社会信任一旦出现危机会冲击到社会秩序及秩序的运行机制。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信任危机在不断加剧,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分析我国转型时期社会信任危机的原因、表现,重构社会信任是事关稳定、发展、改革的大事。
转型时期社会信任危机的三种维度
社会信任危机的产生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社会转型期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是社会信任危机产生的温床。当下中国社会信任危机体现在政治、经济与社会三个维度之中。从政治的角度来看,社会信任危机主要是表现为“官民”之间的不信任,即政府与民众、社会与国家之间的信任危机;从经济的角度来看,主要是市场利益主体之间的不信任,主要表现为不同的市场利益主体之间的不信任,如消费者与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之间的信任危机;从社会的视角来看,社会信任危机主要表现为一般的社会成员之间的互不信任。这三个层面中,第一种信任危机是最主要的,因为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国家与民众之间的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民众与政府之间的互信是社会信任的基础,是其他维度社会信任的前提。
民众与政府之间的信任危机。依据社会契约论的原则,民众与政府之间是一种社会契约的关系,民众让渡自己的权利给政府,政府就应该为民众提供相应的社会福利。实际上,在我国,民众只要劳有所得,物有所值,能够凭借自己的劳动获得合理的、等值的回报,其实这就是政府对社会契约的履行。但实际很难做到这一点,目前我国劳动者的二次收入分配只占据了GDP总量的10%左右,最近这几年还有所下降,民众并没有从GDP的增长中获得合理的回报。国家在经济领域的垄断化趋势是一个重要因素,导致了民众对政府不信任的增加,当然,直接引起官民信任危机的是政府及其官员的一些短视、短期行为所致。
当下,最常见的一种引起官民信任危机的短期行为就是地方政府非理性的盲目投资。地方政府的非理性投资体现了我国目前资本运行的机制,即政府主导的经济投资,很容易获得政治资本,地方官员热衷于这样的非理性投资。对于关系到社会民生的一些理性化投资却不热衷,因为此类投资往往见效慢、不太容易获取政治资本,地方政府对此没有动力。长此以往,民众对政府改善民生的期望无法实现,自然就会影响到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即便是,有的地方政府加强了民生投资,而民众也不会相信。无形之中,民众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期望在下降,甚至落空,信任危机就此产生。
此外,当前普遍存在的“暗箱操作”及其引起的官员腐败也是一种引起信任危机的短期行为。“暗箱操作”问题目前普遍存在于经济、人事等领域,尤其是在招投标、政府采购、录用审批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及权力寻租行为,民众对此意见较大。如果这样的短期行为不加治理,时间一长,民众就可能会产生麻木心态,甚至对反腐败及法治化建设感到疲劳,由此可能会引起法律、监察等公共制度的失灵,官民就可能会对立,甚至会发展到“仇官、仇富”的社会心态。还有一种致命的短视行为就是官员及政府的工作人员私人的一些跋扈、违法行为。在网络化、信息化的时代,一些官员的短视行为很快就能在虚拟空间上产生巨大的、爆炸性的影响,客观上刺激了民众的反感。短视行为是导致官民对立的直接刺激性因素,但从根源上看,还是长期以来民生与腐败问题得不到解决的结果,民生与腐败已经深刻破坏了官民信任的基础。
民众与政府之间的不信任是一种最为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对经济社会发展会产生深刻的影响。我们试想,官员是国家权力的代表、法律是国家权力规则的代表、政策是国家行政行为的代表,如果官员、法律、政策等不被民众所信任,那么民众唯一可信的就可能是代表国家主权的货币了。如果民众只能信任主权货币,这样一切社会风险将会集中到货币及社会信用体系上来,一旦出现通货膨胀或其他市场风险,货币也可能是不可信的,如此一来,国家与民众之间的信任体系就完全崩塌。①因此,在中国这样不平衡的经济体系中,货币风险不再仅仅是经济风险,更可能是一场政治风险。
市场利益主体之间的信任危机。市场利益主体之间的信任危机是经济领域信任危机的直接体现,也是社会民众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直接关系到每一个社会成员切身的利益。比如,最近几年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此外,在经济领域不断涌现的商业欺诈、信用诈骗、就业陷阱及传销洗脑等难以完全取缔市场风险,导致了市场利益主体之间信任危机增加。
商业经济领域出现的信任危机最直接根源就是信息不对称及政府监管不到位。与权力缺乏制衡出现的官民信任危机不同,市场信息不对称是任何一个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工商业社会转型的必然产物,在西方发达国家也会经历这种阶段,它需要成熟完善的社会中介组织及发达的法律规范来调整。我国现在正处在这样的转型阶段,而社会中介组织的匮乏及法律规范的缺失使这一问题越来越严重。我国目前出现的许多商业欺诈、信用诈骗等非法牟利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经济体制垄断造成的。当下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动力强劲,市场利益主体的谋利意识积极,但是缺少合理的谋利途径。一般的社会成员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可以获取经济回报,但其付出的成本相对较高。反之,通过财富转移、诈骗、偷税漏税或变相掠夺,得到的利益可能更多,其付出的成本相对较少。如此一来,就会刺激很多的利益主体采用非法的手段获利,导致了各利益主体之间互不信任。
目前我国政府监管体系将监管的权力集中在政府一个或几个部门之中,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政府部门的监管容易在“谋利”与“查处”之间徘徊。②甚至是,在市场监管过程中,涉及到其他政府部门的利益,监管行为就可能由于政治风险较大或行政成本较高而中断,监管不得力或是越查越多也就变成正常现象了。
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危机。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危机是涉及面最广的,可以发生在不同阶层的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不同地位的人之间,还可以发生在家庭、单位及社会组织成员之间。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从社会形态上说,是礼俗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社会转型给社会关系带来了变化,给传统的信任机制也带来了挑战,传统礼俗社会是建立在熟人互信的机制上,现在这种信任机制很大程度上已经式微或瓦解,但新的社会信任方式又未能出现,中间的真空地带明显。
在很多大城市里发生的“外来移民”与“土著”之间的冲突就是传统信任机制瓦解,新的社会信任机制尚未建立的结果。过去的熟人互信机制是一种非正式化的社会信任方式,是以熟人社会为基础,这种信任机制难以满足陌生人社会的需求。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人口在不断流动,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现在社会成员不可能依靠熟人社会建立起来的信任机制来解决诸如就业、获得社会保障等问题了。相反,而城市中的原有居民,仍然凭借其原有的熟人网络不断从经济发展中获利,而城市当局对待外来移民与土著之间的双重标准,加深了这种冲突及信任危机。
社会信任危机在普通社会成员之间不断加剧,使得社会基本道德义务面临困境,南京的彭宇案就体现了这种困境。由彭宇案所折射出来的社会信任危机已经在社会不断弥漫,近几年来多地出现的老人倒地无人敢搀扶,最后导致死亡的局面就是明证。这些足以说明当下我国普通人之间社会信任危机给基本社会道德带来了冲突,冲破了社会道德的基本底线。一个社会如果没有道德底线,普通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可能就会荡然无存。
上述三个维度的社会信任危机是当今我国信任危机的集中表现,仔细分析就可以看到其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货币化的经济利益是信任的唯一根据且不断影响社会信任。货币化利益是国家权力的一种形式,任由这种利益成为社会信任的判断标准,其对社会价值体系的冲击及社会道德解体的作用是明显的。西方社会有宗教可以作为社会道德的最后支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货币化利益对社会信任的冲击,但我国没有宗教作为牵制力量,因此货币化利益对社会道德及价值体系的冲击比西方社会大。令人忧虑的是,当我国社会信任体系在货币化的同时,控制信任体系货币化的信用机制却没有社会化,继续承受着权力的宰制,由此更加导致了货币化利益的解体功能愈发强大,社会信任危机愈发深入。
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信任危机产生的根源
过去百年来,伴随着革命与改革社会结构发生了剧烈变化,传统社会已经完全解体。1949年后,国家通过各种社会与政治运动,加强了基层政权体制的建设,让国家权力延伸到中国社会最基层,基本上消灭了除了国家之外的其他社会势力。随着经济建设与社会转型的不断开展,国家具备了社会组织能力,也掌握了足够的社会经济资源,通过政策形成了国家与社会、民众之间的互动,形成了一种全新的信任机制,从传统社会的家族、共同体内部的信任,慢慢变成了对党、国家及组织的信任。每一个个体、家庭对国家交出大部分剩余产品,换取国家对社会个体私人品及社会公共品的满足,这实际上是国家与民众建立的社会契约,是维持新政权的社会契约。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权力开始大范围植入市场机制,建立起来了中央集权的主权货币空间和现代市场化信用体系,由此社会信任机制又进行了一次改变,开始步入市场化与货币化阶段。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认为,当货币成为了国家、社会交换媒介时,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信任就会改变,从人格化走向非人格化。③在新体系下,国家不再扮演私人品的提供者,而是将大部分的私人品及部分社会公共产品推向市场,如此一来,社会信任与市场机制就交织在一起,社会信任需要依靠市场交易来维持,国家只是作为规则的制定者而存在,不再是社会信任的主导者。
我们应该看到,改革开放之后,虽然大部分的私人品及部分公共产品主要靠市场来提供,但一些重要的核心的领域并没有完全市场化,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加强了国家化。比如,中央政府继续控制社会再生产体系,核心的银行、金融、保险、投资等体系国家化色彩更为浓厚。地方政府及中央企业继续控制土地及垄断行业,这样,金融主体、地方政府及中央企业就成为了三个最为重要的市场利益主体,控制着社会信用的再生产,也控制着社会财富的来源。
另外,一次与社会再生产密切相关的公共产品改革被完全委托给卖方市场,如教育、住房、医疗、资源等行业,这些公共产品与国家财富生成体系之间没有多大关系,完全是由民众自行承担。这种改革减轻了国家负担,为国家财富积累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为国家财政提供了财源。这样就会使得公共产品的“公共”属性下降,成为私人物品,导致了社会公共产品供应不足,民众对政府的期望值在下降。民众所需的物质要求与公共产品供应不足之间的矛盾,给社会个体带来了一定的剥夺感。家庭,是我们中国人社会信任与社会再生产的基本单位,在国家化的时代能够正常运转,但在现代市场化的时代,已经开始出现危机。国家化与市场化在改革中不匹配,不仅是中国经济结构恶化的根源,也是社会信任产生的根源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