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举之于精英和乡村治理
选举既是乡村精英的主要活动舞台,又是村庄治理的焦点性事件。从选举与乡村精英的关系来看,一方面,选举凸现了乡村精英。乡村精英的产生虽然同选举没有必然的联系,在日常的村治过程中,乡村精英大多沉浸于村治的里层,但是,选举可以使乡村精英尽情地释放自己的能量,既让乡村精英因之多姿多彩,又使乡村精英日益注意自己的言行,反映村民的利益需求。另一方面,乡村精英增添了选举的风景,使选举给人以“跌宕起伏”的感觉,没有乡村精英的选举也许是寂静毫无生机的。从选举与村庄治理的关系来看,选举本身就是村庄治理的重要内容。它对村庄治理最大的影响是,使村庄权力具有合法性,可以使民选的村官知道谁是自己权力的源泉,从而使村庄治理日趋民主化、公开化。
乡村治理中,选举过程中的各种各样活动虽然没有改变村治的权力布局,村庄权力结构依然为传统的体制内精英所把持,体制内精英同体制外精英也没有实现角色互换。但是,选举结束后,依然存在精英改善村治的可能。因为,村民会以精英在选举过程中的承诺来“监督”当选干部的精英,进而督促他们认真完成工作任务。这些情况表明,只要正视乡土社会性质,村庄治理还是可以开花结果,尽管它还不是非常甘甜,不很丰满。
然而,让国家政权和乡土社会所期盼和渴求的使村庄治理之树常青,让“草根民主”不夭折的美好愿景得以实现,其生长和发展的制度环境不容忽视。因为,制度作为过滤器不仅在于个人与资本之间,而且在于资本量与经济实绩之间,它决定着体制的产生及其收入分配。[9](P67)
但是,村庄治理因其自身内容和实际运作的复杂性而使其制度环境不可能整齐划一,而且也无法渴求通过制度建设来解决当前农村治理的诸多问题。在分析村庄治理的制度环境时,以下两个问题值得思忖:一是制度赖以生长的社会基础,即本文的探究所在。二是制度必须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和弹性。封闭的和僵硬的制度只会使其客体茫然失措,继而使乡村治理左右受阻。综合这两点,就是要使村庄的社会分层和分群制度富有开放性和弹性。因为村庄的社会分层和分群制度是理解乡村社会基础的重要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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