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正确认识和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思考
当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用“民主的方法”,用“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等一系列重要思想,对于我们思考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仍然具有启示和指导意义。
(一)人民内部矛盾是长期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历史现象
新时期伴随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新的人民内部矛盾大量涌现,有的转化为对抗性矛盾,导致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应当说,这是我们国家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必定要出现的,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之所以得出这样的判断,是因为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从根本上讲,是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联系在一起的,现在复杂多样的人民内部矛盾本质上是我国社会生产力尚不发达的表现。因此,人民内部矛盾是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长期的历史现象。
认清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这是正确认识和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前提。由于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是不会消除的,有时还会在一些局部有所发展和激化。我们所要做的和我们所能够做的是,最大限度地化解和缓和人民内部矛盾,把人民内部矛盾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不使其大规模地转化为对抗性矛盾,保持社会安定,保证现代化建设在基本稳定的社会环境中进行。因此,对待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既要高度重视,又不能急于求成。
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之道还在于集中精力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邓小平在1992年时讲过:“从根本上说,手头东西多了,我们在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时就立于主动地位。”⑤邓小平当年讲的这个道理今天并未过时。我们国家的核心利益是抓住当前有利的战略机遇期,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和民族复兴大业。在这个阶段上,发展是第一要务。相信在这个目标实现后,人民内部的多种矛盾和问题会得到根本性的缓解和改善。我们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在新时期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把科学发展放在首位,通过发展来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二)把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作为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方面
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归根结底是在新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中,人民群众中各种利益群体间的利益矛盾。其中不同群体间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甚至出现分配不公,是造成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大量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抑制收入差距过快增长,解决分配不公问题就成为了当前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重要的关键性问题。应当从政治上看待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是人民群众中的大多数,是我们党依靠的基本群众。收入差距拉大,利益相对受损的是普通的工农劳动群众,他们现在意见不少。一些西方舆论和海外的“民运”分子,也在拿我国的收入差距问题以及部分群众生活困难做文章。这个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确实要影响到人民群众,特别是工农基本群众对党和政府的看法,会提出共产党究竟代表谁的问题。现在“蛋糕”是做大了,但如果分不好“蛋糕”,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还是会受到质疑。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战略思想,出台了一系列旨在缓解社会收入差距过大的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当前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依然没有根本扭转,人民群众对分配问题的意见依然很大。党的十八大高度重视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提出了“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⑥等重要原则,是十分正确和必要的。
在解决收入分配问题上,初次分配是分配的基础,初次分配差距过大,仅靠再分配调节也难于奏效。如何在再分配环节更加注重公平,重要的是建立健全以税收和财政支出为重点的再分配机制。就税收制度而言,要逐步增加直接税并相应减少间接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从而逐步提升税收在调节贫富差距方面的功能,并使其与取得收入的功能兼容。总之,我们应在保障发展的前提下,努力调节收入分配,努力使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尽快得到扭转。应当辩证地看待发展与公平的关系,发展是解决公平问题的基础,公平能够带来更好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