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时期我国人民内部矛盾的新特点
由于社会结构和人民内部矛盾类型的新发展、新变化,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人民内部矛盾突出表现为物质利益冲突
各种社会矛盾,从根本上都发生于利益矛盾。利益有经济利益也有政治利益,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但最根本的是物质和经济的利益。新时期的人民内部利益冲突,大都是由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而引发的,而且,更多的是以货币的形式表现出来。其中,既有经济迅速发展中的利益关系不协调与不公平问题,也有部分群众基本民生问题还没有得到明显改善的问题。在当前包括因企业改制、城市拆迁、农村征地等因素所引发的各种矛盾,实质上就是发展和改革中的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物质利益性冲突。
(二)人民内部矛盾具有向“官民矛盾”演化的趋势
各种社会矛盾转化集合为“官民矛盾”,是改革开放条件下我国一种带有规律性的政治现象。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发展带来社会进步的同时,又导致了一系列不均衡、不协调现象的发生,从而促发了更多的矛盾和问题。因此,现阶段我国社会出现了一个十分特殊的现象:经济社会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矛盾与不满也快速增长,而社会不满的主要对象又往往指向党和政府。
在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出现向“官民矛盾”演化的趋势具有客观基础。尽管在革命战争时期人民群众与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之间也存在一定矛盾,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当中国共产党成为领导中国现代化事业的核心并长期执政之后,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就产生了新的变化。在当代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作为领导和执政的党,中国共产党总体上代表着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而人民群众中的不同利益群体和普通群众,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则更关注自身的个别利益、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这样党与人民群众之间,就会因地位不同和社会功能不同而产生矛盾。这样的矛盾是客观的,它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长期存在并成为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和矛盾。
(三)人民内部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的可能性加大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体制改革、利益格局迅速变化的过程中,各个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尚未形成能够互相良性互动和有效协调的机制,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往往会以结成利益集团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而极易演化成群体性事件。一些群众因对土地使用、城市拆迁、工资等各方面不满,而采取集体上访、游行示威、冲击政府等直接对抗的方式表达诉求。国家信访局提供的资料表明,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急剧上升趋势。2004年同1994年相比,群体性事件的数量、人数分别增长了6倍多和4倍多。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人民内部矛盾与群体性事件的高度相关性。
从性质上说,人民内部矛盾属于非对抗性的矛盾。然而,在当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多种矛盾彼此交织、国际国内因素相互融合并存在多方面制度“缺失”的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也有可能激化或转化,甚至出现对抗。
在许多地区所发生的由个别冲突引发非直接利益相关方的第三方闹事,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在这些事件中,往往参与者的合理诉求与他们的不合法方式交织在一起,经济利益的诉求和维护民主权利的要求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群众的自发行为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交织在一起。如果处置不当,局部问题就有可能扩散到全局,从而把非对抗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