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司法“去行政化”
6月6日,在中央全面深改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上海成为“司法改革试点”。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司法改革应当配套,法官职业化需要高素质的司法人才。上海在这方面有优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对本报记者说。在强世功看来,总书记提出“完善司法人员管理分类”,也体现治理思路的转变。“司法和行政,是两种权力运作模式。把司法机构按照行政科层制进行管理,本身就和司法队伍崇尚司法理性、平等适用法律的理念相违背。因此,分类管理实际上就是‘去行政化’,淡化司法人员的行政隶属关系,注重专业领域。”强世功说。
针对“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表述,强世功认为,在传统行政架构里,地方法院人、财、物全都归地方政府管,不自觉就会形成一种依附关系,这和建设统一的国家司法体系、服务统一的市场经济体系是相矛盾的。因此,“未来地方法院将逐渐从‘属地管理制’向‘垂直管理制’转变”。
广东:率先自发地方债
6月10日,广东省财政厅表示已确定地方政府债券主承销商,此次自发债规模是148亿元。对广东来说,这不算大数目,但却是中国的地方政府首次用市场化方式解决自身债务问题。今年5月,财政部公布首批10个自发地方债试点,广东位列其中。
审计署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约11万亿元。虽然总体安全可控,但风险仍需警惕。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告诉本报记者,以前财政部统一为地方发放债务,再按照配额下发,就是为了控制风险。但地方政府在债务违约、债务超发问题上可能也会存在侥幸心理。而“自发自还”,就是打破国家“兜底”、约束地方政府信用无序扩张的一种方式。
6月初,财政部下发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开展债券信用评级和债券信息向公众披露的工作,以控制地方债的风险。走在前面的广东,就由第三方机构信用评级,并在发债前7个工作日向社会发布评级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