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马克思、恩格斯所讲的跨越式发展主要是指社会形态的跨越式发展。结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从毛泽东到邓小平、江泽民以及胡锦涛关于跨越式发展的相关论述,马克思主义跨越式发展理论在中国实现了由社会形态跨越到生产力跨越的转变,并且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跨越式发展 嬗变
从19世纪40年代开始,马克思、恩格斯的跨越式发展理论就伴随着唯物史观的创立和发展而提出。通过阐述人类社会文明形态理论、“世界历史”和普遍交往理论,揭示了跨越式发展的内涵及其实现条件。直到19世纪70年代,马克思、恩格斯才开始将后发国家作为专门的研究对象阐述其跨越式发展的理论。当时主要是以俄国为例论述了东方落后国家,可以通过汲取资本主义制度的肯定成果,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而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相关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跨越式发展理论的阐述
马克思、恩格斯所讲的跨越式发展主要是指社会形态的跨越式发展,是从国家文明形态演进的范畴来进行规定的。俄国民粹主义思想家米海洛夫斯基于1877年10月,在《祖国纪事》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卡尔·马克思在茹科夫斯基先生的法庭上》的文章,提出俄国以后必将像西欧各国那样,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这篇文章引发了马克思对俄国问题的思考。1881年,他在《给伊·查苏利奇的信》中指出,“《资本论》中所阐述的那种‘历史必然性’明确地限于西欧各国”①。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又明确地肯定了俄国有可能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而直接进入社会主义。这种可能性则主要来源于俄国农村公社二重因素的存在。恩格斯也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中指出:“俄国的公社所有制早已度过了它的繁荣时代,看样子正在趋于解体。但是也不可否认有可能使这一社会形式转变为高级形式,只要它能够保留到这样做的条件成熟的时候,只要它能够发展到农民已不再是个别而是集体从事耕作的程度,并且应该使俄国农民不经过资产阶级的小块所有制的中间阶段,而实现这种向高级形式的过渡。”②
从马克思、恩格斯的相关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马克思、恩格斯所讲的跨越式发展主要是相对于西欧先发国家的渐进式发展而言的,是指社会形态的跨越式发展。“不通过”、“不经过”的表述,就是指后发国家的社会发展模式不用完全照搬先发国家的,先发国家对后发国家而言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并不是绝对的样板,只是具有借鉴和引导的作用而已。后发国家可以利用先发国家已创造的成果,中断渐进的过程,以原有的形态作为起点,使高级形态和低级形态两种形态能够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协同并进,加速自己的发展,区别于渐进式发展的单线发展模式,这即是跨越式发展的意蕴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