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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两种形式的“颠覆性错误”(2)

核心提示: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曾经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过颠覆性的错误,留下了极为深刻而沉痛的教训

我们首先需要警惕和防止的颠覆性错误是否定改革开放、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错误认识和错误思潮。这种极“左”错误思潮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就一直存在,从来没有销声匿迹过,并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又趋于活跃。他们无视中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有意曲解和放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困难和问题,指责“现在中国进行的改革是变公有制为私有制的改革,是变社会主义为资本主义的改革”,“现在所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主要特征来说,实际是走的‘中国特色资本主义’邪路”。他们甚至全面否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执行的是一条错误的理论和错误的思想为指导的错误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错误、邪恶之路,资本主义之路”,是“使国家和民族走向毁灭的绝路”。他们主张要彻底改弦更张,“再来一次全面拨乱反正”,实际就是要彻底颠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路线,让中国重新回到封闭僵化的老路上去。

另一种必须警惕和防止的颠覆性错误是背离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方向。这种颠覆性错误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企图改变中国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他们在经济上鼓吹“私有化”,要求取消公有制主体地位;政治上要求取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文化上宣扬西方的普世价值,否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际是要使中国的改革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另一种情况是打着“改革”和“中国特色”的旗号,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和资源,疯狂谋取个人和小团体的私利,漠视人民群众的利益,罔顾国家民族大义,形成利益固化的藩篱,而当改革危及到他们的自身利益时,他们又极力阻碍改革的深化和改革共识的形成,他们的行为完全背离了党的宗旨,背离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公平正义的根本原则,背离了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的方向,严重损害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民意基础,是危害性更大的另一种形式的“颠覆性错误”。

八届三中全会:党在根本性问题上犯颠覆性错误的重大教训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曾经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过颠覆性的错误,留下了极为深刻而沉痛的教训。1956年9月召开的中共八大,曾对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中国阶级关系和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进行了正确的分析,提出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国内的主要矛盾不再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的办法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实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为此,会议作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共八大的路线无疑是正确的,但这一条正确的路线并没有能够得到坚持,一年以后召开的中共八届三中全会随即改变了党的八大关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论断,认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此后,更在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问题上愈行愈远,直至文化大革命的发生,从而彻底颠覆了党的八大制定的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正确路线,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类似的教训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亦不鲜见,最深刻的当数前苏联在改革的进程中,动摇和放弃社会主义原则,放弃党对军队的领导,最终导致苏共丧失执政地位,社会主义在前苏联和整个东欧遭遇失败。可见,在根本性问题上一旦出现颠覆性错误,就无法挽回、无法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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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