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每日推荐
首页 > 思想理论 > 独家连线 > 正文

贺雪峰:“人的城镇化”才是可持续的城镇化(2)

保障农民的基本权利

《中国社会科学报》:当前,不少农民家庭考虑亲情成本、子女教育成本、城市高生活成本等,不愿意进城安家,但为了增加收入需要进城务工。追求进城的高收入与无法照顾“空巢家庭”矛盾突出。由此看来,就近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似乎可以为解决这一矛盾提供途径。您怎么看待就近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贺雪峰:当前农村家庭,一般都存在“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的家计模式,即在农民家庭中,年老父母在家务农,年轻子女进城务工。这样的家庭分工,可以获得较高的家庭收入,但会导致家庭成员分离,使农村普遍出现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不是让农民全家进城。因为城市生活成本高,农民进城会失去农业收入,生活质量可能大幅度下降。但办法也不是全家务农,因为离开务工收入,仅靠务农收入,农民家庭难有体面生活。因此,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应是就近就业,将沿海发达地区的加工制造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自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这种转移一直在进行,农民就近就业的比重日益增加。

新农村建设,是要为农民解决仅靠个人难以解决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问题的重要办法。未来20年,9亿农民无法在城市体面安居,需要依托农村完成劳动力再生产。新农村建设就是要为留守农村的人口提供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这是底线和保障,与城镇化不矛盾。

《中国社会科学报》:“引导中西部约1亿人就近城镇化”,与“三农”问题分不开。您认为应如何理解和实现“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这一目标?

贺雪峰:与其说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不如说是“城镇化与小农经济相辅相成”。

目前,中国有2亿多户小农家庭,这2亿多户小农家庭转移进城市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保障农民进城后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项基本权利。进城失败后能够返回农村,是对农民基本权利的保障,非常重要。正是进城失败的农民可以返乡务农,中国城市才没有出现大规模贫民窟。农村扮演着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与“蓄水池”的角色,使城镇化有舒缓开展的空间与时间,保障了城镇化的质量。

上一页 1 2下一页
[责任编辑:焦杨]
标签: 贺雪峰   人的城镇化   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