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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农民”由身份变为职业(3)

政府的角色

依照2013年出台的《郯城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几条重要遴选标准包括:年龄18~55周岁,初中以上学历,自觉参加不少于15天的教育培训并学完全部内容;达到一定产业规模(粮食种植50亩以上,瓜果蔬菜种植5个标准大棚以上),产业收入明显高于周边村民;对周围村民影响、示范、带动能力强,具有强烈的农业创业意识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据刘元龙介绍,遴选认定过程非常严格,要经历初步筛选、资格审查、个人申请、专家评审等步骤。“我们本着‘边遴选、边培训、边认定’的原则,从试点乡镇中的粮食种植大户、瓜果蔬菜种植大户中第一批认定新型职业农民64名,并在所在村、乡镇公告栏和政府网站分别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遵循宁少勿滥原则,争取认定一个,成功一个、发挥作用一个。”刘元龙说。

在政策规划中,这些职业农民将获得不同程度的扶持政策。郯城出台文件,明确对其进行“一倾斜四优先”:现有农业优惠扶持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优先安排申报农业科技推广项目、优先提供金融信贷支持、优先推选省市“乡村之星”等评选、优先安排参加各类考察、学习和交流。

郯城县政府甚至出台专门的扶持奖励办法,连续三年每年从县财政划拨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表彰和扶持创业贷款贴息。与此同时,退出机制被严格引入新型职业农民考核中,实行动态管理。郯城规定,如果有违法违纪行为,或伪造材料、业绩等,经相关部门核实,将取消其职业农民资格。

随着试点的深入,更多目光开始聚焦于被称为农业“制度性变革”的这一新型职业群体。

2014年山东省两会期间,致公党山东省委提交了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建议”的提案,直言目前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设性意见。

该提案执笔人为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处副处长罗小勇。这位曾在日本留学7年的农学博士,详细考察过日本农民文化素质教育情况以及政府为提高农民素质所建立的完整教育体制。他观察到,除农协组织外,日本各地的农业改良普及所、地方农业学校、病虫害防治所等机构都发挥了很大作用,高峰时,技术人员与农民的比例接近1∶100。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及农业机械化的全面普及,使农业生产率得到极大提高,农民人口不断下降,至上世纪80年代只占国民人口的10%左右。

“相比而言,我国的农业人口还保持在一个很高的比例,尽管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快速转移,农民人口在不断下降,但距离发达国家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许多需要加强和完善的地方,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的努力。”罗小勇说。

在对多位农民进行访谈的基础上,罗小勇在提案中提出,山东目前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存在诸多不足:认识不够、组织不到位、经费投入不足、培训力量薄弱、主管部门多导致资源浪费严重、师资不足等。

这些问题在本报记者采访中均得到不同程度印证。以师资为例,长清农广校共11位老师,专业领域有限,无法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要求,不得不依赖农口各部门专家,成立50名导师团保证培训正常开展。

针对上述问题,该提案提出如下建议:明确政府在新型农民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将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多元办学、开放运行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形成以政府资金为主,企业、社会基金等投资为辅的多元投资体制;合理设置培训的专业及内容,搭配好高、中、低三个层次农业职业教育的比重,并将舌尖上的安全即农产品安全生产教育贯穿培训全过程等。

农业教育专家姜家献则建议,要提供更多、更好、更切合实际的教育培训资源,并送到农民身边。“只有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使农民又好又快地发育和成长,才能让他们真正挑起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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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身份   农民   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