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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修泽:混合所有与社会共生(3)

——常修泽教授答《思想者》

防止混合所有制“异化”

《思想者》:习近平主席在谈到国企改革时曾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牟取暴利的机会。

于是,当下不少人都在关注如何防止混合所有制的“异化”问题。您怎么看?

常修泽:其实,这个问题,在今年的全国两会开始之前发表的《混合所有制:产权结构创新的主要着力点》的文章中,我就再次提出在“产权结构创新”过程中,“会不会有人借混合所有制,侵吞国资,或借混合所有制,侵吞民资?”的问题,同时,表达了我的忧虑和建议:“考虑到目前社会腐败情况,对此我有些忧虑。建议采取措施,提前预防和遏制。”尤其要警惕一些腐败分子“假借改革以营私”,然后“倒打一耙”,把“异化”的帽子扣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制度设计上。

为此,我以为要严格把好四关:资产评估关、价格确定关、交易透明关、资金到位关。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混合”变成个别人“浑水摸鱼”的机会,不仅国有资本不能被侵吞,民营资本、外商资本、职工股本都不能被侵吞。对此,要规范运作、一视同仁。

所以,我主张建立“社会共生”体制。

《思想者》:中国正处在一个社会大变革、利益大调整的历史时期。您曾分析说,中国社会已开始分层,至少雏形已经出现;甚至有逐步固化趋势,比如说中低收入者难以向上流动。某种程度上已成社会利益冲突和社会危机事件爆发的内在因素。在此情况下,如何寻求社会各阶层的共生之路?

常修泽:我在《包容性改革论》中提出并阐述了一个概念:“社会共生”。我觉得,中国当前需要的不是虚幻的、高调的“社会美妙”理论,而是实在的、大家都有活路的“社会共生”理论。围绕“社会共生”这一核心理念,我阐述了3句话:“穷人不能再穷,富人不能出走,中产必须扩大”。

“社会共生”中的穷人与富人

《思想者》:我们看到:许多媒体转载了您的“社会共生”这一理论观点。那么,如何才能做到“穷人不能再穷,富人不能出走,中产必须扩大”?

常修泽:3句话:“用社会兜底机制稳住穷人,用产权保护机制留住富人,用社会活力机制培育中产”。

第一,“用社会兜底机制稳住穷人”。习近平同志在比利时欧洲学院的演讲中说了几个重要的国情数据:中国城乡低保人口有7400多万人,残疾人8500多万,另根据世界银行的标准,中国还有两亿多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这差不多相当于法国、德国、英国人口的总和。对此,没有兜底机制,行吗?当前先要编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安全网”,要兜住。在“安全网”能兜住的情况下,再说“社会美妙”的东西。

第二,“用产权保护机制留住富人”。这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里有一句话讲得好,它突破了原来的界限,原来是“公有财产不可侵犯”,后面是“句号”,这次改为“逗号”,又加了一句“私有财产同样不可侵犯”,特别强调了“同样”两个字,“同样”两个字很有分量。

第三,“用社会活力机制培育中产”。这是“社会共生”的中心环节。参照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分析,估计目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只占总人口的25%~30%,逐步提高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刻不容缓。

虽然关于“中产”的界定,无论学术界还是百姓的主观感受,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形社会”被公认为是最稳定的社会结构。因此尽可能地减少极端贫困人群和极端富裕人群,努力扩大中产阶层成为世界各国共同追求的目标。现在,中国社会阶层分布近似“金字塔”结构,在奔向“橄榄形社会”的道路上,中国还要走很远的路。

《思想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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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常修泽   混合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