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浙江义乌首批5名聘任制公务员将走马上任,网曝其年薪将在30万元到60万元之间,聘期5年。自2007年以来,我国深圳、河南、辽宁等地均在试点,近几年,聘任制公务员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打破了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凡进必考”的公务员录用原则。它的出现是否合理?是否可以继续?我国公务员改革该如何转向?就这些问题,光明网记者采访了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以下是采访文字实录。
“凡进必考”是全世界招录公务员的通用原则
时下我国炒的很热的聘任制公务员和国外真正意义上的聘任制公务员是不一样的。国外的聘任制公务员主要是聘任稀缺人才,而我国现在在有些地方招录聘任制公务员,目的不是引进稀缺人才,而是要把它作为公务员队伍的一部分。从公共管理角度来看,公务员一般可分为三类,全世界的文明国家几乎都是如此。
第一类是考任制公务员,也可叫做叫“考任制国家雇员”。他们占全世界公务员总体的99%以上,是构成公务员队伍的主体。考任制公务员在西方也被叫做“官僚”、“事务官”,在各国都遵守“凡进必考”的原则;第二类是委任制国家公务员,也叫做“委任制国家雇员”。这部分人在西方叫做“政客”、“政治家”或者“政务官”。拿美国来说,这部分人大约有三千名左右,总统可以委任有能力胜任这些岗位的人。他们随着选举的上台而上台,在领导人任期满的结束满后下台;第三类是聘任制公务员。在公务员队伍中,聘任制公务员所占比例极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西方国家有极少数的聘任制公务员,一般有高级或稀缺技术人员的聘任和项目聘任两种,是为了满足特殊的人才需求,政府在聘任之前都会与聘任人员签订合同,一旦任务完成,这部分人都会被解聘。西方国家公务员招录也严格依照“凡进必考”原则进行,公务员管理制度也非常严格的,公务员的晋升机制、福利机制、退休机制等都是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随意改变。
目前我国公务员采用最多的就是考任制,严格遵循“凡进必考”原则。而聘任制公务员,既打破了公务员“凡进必考”的原则,又不符合真正意义上聘任制公务员引进稀缺技术人员这个要求,是公务员队伍中的“灰色地带”。
我国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考方式并不科学
按照我国《公务员法》规定,进入公务员队伍要遵循的“凡进必考”原则,公开公平竞争。其实世界上所有文明国家基本都是按这个原则来做的,因为“凡进必考”原则对公务员队伍来说是最有效的,通过考试可以比较公平地照顾到各个阶层,不会有阶层、权利、背景之分,只要是符合《公务员法》要求的人,有能力都可以考进去。因此“凡进必考”是社会所有阶层为国家服务、为政府服务、公平竞争的现代文明社会原则。现在我国的公务员考试是相对比较公平的一种方式,要通过笔试和面试等环节,如果无法通过考试,就很难进入公务员队伍。而聘任制公务员的问题是,这些未经过考试,通过面试的方式,几个人坐一起商量定夺,这很不科学。从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角度讲,面试都是最不可靠的,里面包含人情因素。在聘任制过程中到底是什么人在聘,以什么方式,什么标准,都很难统一考量。这种仅凭面试人选人的方式,是很不可靠的。再者,他们打破了公务员 “凡进必考”的原则,却实际上并未招聘到特殊人才,比如浙江义乌年薪30万聘任的那几个“计算机人才”并不稀缺,计算机专业的博士到处都有,而且这些人才也愿意考入公务员队伍,完全可以正式考入,为什么还要作为“特殊人才”去别的单位聘请呢?这种做法令人费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