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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国英: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乡村治理问题(2)

三、城乡一体化背景之下,农村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一是居民要富裕。GDP肯定不代表一切,但是,丢掉GDP是万万不行的。穷的农民支撑不了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让农民富裕。因此,农业必须现代化,必须有竞争力。我们要实现农业现代化,达到城乡收入同水平,长沙县就一定要发展,将大量的农民进行转移,城市化率必须要达到80%、90%。让大家共同富裕起来才有和谐的基础。

二是产权须改革。例如,佛山南海区的做法是政经分开,经济活动让股份制去管,村委会就管公共事务。

三是社会要多元化。经济活动一定要专业化,专业化才有可能多元化。例如,一个镇完全可以发展成世界性的城市,什么意思?就是要专业化。在镇域内应该是发展几个面向国际市场的企业来支撑整个镇的发展,而不是搞一些“小而全”、“自给自足”的企业。熟人社会的好与坏,我们也一定要进行具体分析。我们有一个误解,认为只有农村有熟人社会,其实城市一样有熟人社会,因此,我希望乐和模式能推广到城市里去。

四是组织有边界。

五是民主要有范围。民主不是包医百病,例如,广东的“乌坎事件”就是一个证明。同样,土地分配要搞少数服从多数就麻烦,所以。民主要有范围。

六是人口密度要合理。心理学上讲人口密度越大,心理上的毛病越多。中国平均人口密度不高,但是,各级政府让公共领域占的地大,把老百姓挤压在一个空间里。欧美城市居民区用地是城市土地的45%左右,而我们只有20%左右。各级政府一定要压缩公共空间,让老百姓住得舒服。中国的土地足以让我们城市的三分之二的家庭拥有独栋房子。因此,城市规划设计土地利用的理念一定要进行调整,我们的公共部门可以做出一点牺牲,而尽量让老百姓住得舒服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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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
标签: 党国英   城乡一体化   乡村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