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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治理困境与公共政策公信力重构

【摘要】在网络民主化进程不断深化的今天,网络舆情治理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逻辑困境,由此导致公共政策公信力处在了危机的边缘。文章以此为视角,首先对网络舆情治理中的路径依赖、政府逻辑以及逻辑困境问题进行了分析,然后讨论了网络舆情与公共政策公信力之间的关联与互动,最后从多个层面给出了重构公信力的建议。

【关键词】网络舆情治理 逻辑困境 公共政策 公信力 重构

随着我国经济的转型和改革逐渐触到了深水区,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不同的利益群体在与其有重大关切的社会事件和热点问题上渴望表达真实的利益诉求,希望通过“人前的发声”使其观点和想法得到更为广泛的关注,为其利益的获取打开一条舆论通道。①在以往社会中,这类“通道”是极为有限,功能也相当匮乏,原因就在于信息载体仅限于报刊、杂志、电视等,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范围十分有限。可是在网络信息技术的推动下,社会公众可以借助网络终端将其诉求让更多的人知晓,网络舆情也因此而生,成为社会公众、国家和政府普遍关注的问题。

可是,这一现象的出现,也伴随着网络舆情一边倒、情感大于法治、对社会问题的片面认识等现象的出现。更为重要的是,网络舆情具有群体特征,同时具有极强的感染性,舆论的非理性极易产生,对公共政策公信力产生消极的影响。网络舆情是公民借助网络表达自身诉求的总和,是与公民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相关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的集中体现。在网络民主化进程不断深化的今天,对网络舆情进行治理、使之与我国社会的发展轨迹相适应,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逻辑困境,也使得公共政策公信力处在了危机的边缘。

文章以此为视角,首先对网络舆情治理中的路径依赖、政府逻辑以及逻辑困境问题进行了分析,然后讨论了网络舆情与公共政策公信力之间的关联与互动,最后从多个层面给出了重构公信力的途径。当前,地方政府对网络舆情事件和公共政策公信力的关系认识缺位,对网络舆情的不当治理往往导致公信力下降。本文旨在使地方政府认识到公信力重构的重要性,以便主动引导舆论,使网络舆情发挥其正能量。

网络舆情的治理逻辑

网络舆情具有极强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尤其对于敏感话题和观点,舆情更是会以几何级数的形式扩散开去。②因此,及时了解网络舆情的发展动向,有针对性地处理、解决表现在网络、存在于社会中的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对近年来我国政府对网络舆情的治理逻辑进行分析之后发现,截止目前,网络舆情的治理是在既定思维模式下对新事物采取的行动,这些思维包括革命性的对抗、不动声色的维稳以及科层制的封闭与保守等。而实际上,正是因为网络舆情的治理逻辑并未跨越以往的思维,致使在面对重大舆情时,政府或者社会组织往往陷入到尴尬的境遇之中。

维稳逻辑。这一逻辑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隐忍”和“中庸”,对一个处于平稳发展阶段、社会矛盾并不突出的社会来说,这种逻辑是可取的甚至是值得崇尚的。但是自新中国建立之后,为了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以最快的速度为百姓谋求到共产主义的福利,国家先后采取了“赶超战略”和“探索战略”,变渐进式的改革为突进式的改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多个层面构成了无形的压力,而为了保证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对社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我们适时的选择了“维稳逻辑”,即“稳定压倒一起”。③

但是,这种思维在治理网络舆论的问题上出现了偏差,认为对网络上的信息进行封锁、隐瞒和特别处理就是对稳定的最好的诠释。比如,为了维持网络舆情的稳定性,一些网站、论坛设置了敏感词,对网络舆论进行“消毒”和过滤。正是这种“围追堵截”的治理方式给政府和社会组织的网络舆情治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使之处于更为“不利”的境遇之中。比如,随着WAP、WEB和即时通讯工具的诞生,每个人都已经成为信息的生产者与传播者,信息的“去中心化”已经完成。此时,政府继续采取“维稳逻辑”消极的回避网络舆情,只会使舆情的扩散更为猛烈,政府的治理成本也会直线上升,并会明显降低网络舆情治理的效果和效率。

科层逻辑。科层制源于管理学和社会学的范畴,是研究金字塔式的结构和扁平化的社会结构的典型范式。由于社会发展具有惯性,以往的社会治理模式与互联网时代的网络治理模式存在较大的差异,对事件的敏感性与反馈机制表现不足。尤其在面对网络的开放性与迅捷性时,传统的治理模式显得封闭和滞后,对于网络舆情的治理表现缺位。此外,从组织性质来讲,传统社会中的科层制对于创新和快速反应存在一定的排斥。④这是因为,创新与改变相呼应,改变与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获取相左,这也就使得政府在治理网络舆情时,往往选择了最简单而可能不是最理想的模式。

对抗逻辑。这一逻辑是对我国社会在历史进程中的革命行为的外化,是非此即彼二元对立思维在网络舆情治理中的体现。虽然这种对立的局面已经成为历史,当前我国社会的矛盾以人民内部矛盾为主。但是由于这种思维的影响力甚远,导致即便在当今时代,仍然会对我们的日常生活产生隐性的影响。在当前,出于种种原因,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因欠缺应归虚拟空间的能力和准备,在应对网络舆情时显得紧张而无序。其中常见的状态往往是在感受到风吹草动之时,便将舆论的一方和舆论所指的一方做“敌我划分”。要么为了提高自己而贬低他人,要么顾左右而言他,要么移花接木,栽赃嫁祸。如此一来,网络舆情的治理结果便是对于本国的舆论则采取回避或者粉饰的做法,而对于其他国家或地区发生的舆情则大加渲染,尤其出现了一定规模的抗议事件之后,更是会对其进行广泛的传播和“深入的分析”。

而从全世界和平发展的角度讲,无论哪一个国家和地区,都应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应对网络舆情,在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应尊重他国利益,将敌我矛盾化为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舆情的负面影响,提升政府形象。2013年,河南省共有306例舆情事件涉及政府官员及公检法机关,占总数的59.87%,政府应对舆情时还存在“掩、堵、捂”等问题—政府应对客体与主体的关系被混淆;舆情问题的解决具有偶然性,缺乏体制性、普遍性的解决途径;舆情应对缺乏依理互动的理念。而抑制政府应对能力的深层原因在于:低下的公信力是网络舆情失常的根源;利益及责任捆绑造成舆论对峙,使网络舆情事件不能真正平息;“官员”架空了公权,也架空了政府应对能力、宣传和舆论的强霸习性使舆情激化。

网络舆情治理困境对公共政策公信力的影响

由于网络舆情的治理需要将历史和现代结合在一起,需要在适应网络社会的基础上运用人类社会积淀下来的智慧加以解决。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历史的惯性巨大,网络时代的发展迅速,两者之间的“一慢一快”就极易使网络舆情的治理陷入到“逻辑困境”之中,更为严重的是,这一困境并不是最终的结果。⑤因为,当网络舆情在治理之后依然得不到社会的认可,也就对公共政策公信力产生了消极影响,这种影响直接指向了社会的治理模式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网络舆情治理的逻辑困境。网络舆情可以在经济社会的任何一个领域、社会群体的任何一个个体和组织中发生,并且借助不断革新的信息技术,使网络舆情最终演变为社会舆情,增加了治理难度。总体而言,当今时代网络舆情治理的逻辑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随着经济社会转型的加剧,网民成为社会变革中不可忽视的利益相关者,他们对于自身利益的维护和追求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但是,这种维护和追求往往是基于片面的、狭隘的个人意识。因此,由这些个体发布和转载的舆情事件通常欠缺完整性与公平性。倘若在传统社会中,这种偏离事实的个人行为所具有的社会影响力是十分有限的,但是在网络世界中,这些舆情事件极有可能被扭曲、被放大甚至被人利用,最终形成“个人的不理性导致集体不理性“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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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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