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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主发展与代议制民主创新(2)

用网络民主优势推动代议制民主创新

网络民主为代议制民主带来了新气象,推动了代议制民主的创新。

网络促进了人大代表们身心的“蜕变”。一方面,网络有利于打造人民的“贴心”代表。传统代议制体系下,我国除了基层代表由人民选举外,其他的都是间接选举。在这种多重委托—代理关系当中,代表们与群众利益越来越脱节。网络民主的平等性、开放性、互动性打通了信息传递脉络,代表们可以通过网络与人民面对面交流,听取民生,收集民智。微时代,代表们平时可以上网与网民聊民生、话发展,而每到两会期间就开始集体“潜水”刷微博,进行“网络问政”,邀请网民“灌水”、“拍砖”。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南昌市长陈俊卿称,“车子在路上被堵了,就会搜下周边的微博,看看骂声有多大,作为市长必须了解这些声音;有突发事件,马上就会打电话处理”。通过网络问政可以把脉民意,切准民意,提出代表人民心声的议案,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与人民群众心连心。

另一方面,网络有利于打造“知识密集型”代表。针对传统代议制人大代表兼职化与等额选举的弊端,网络的网状结构为代表们提供了一个多维网络交流平台,通过网络QQ群、微博、手机微信随时随地学习相关知识,通过网络会议、电子邮件、网上热线在网络虚拟社区交流履职经验,便捷、省时又省心。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在“代表工作”栏目专设了“代表培训”一栏,详细记录了每期培训的内容。这些活动提高了“代表”政治参与能力、改变了“代表”知识结构与思维观念,促进了“代表”从“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转变。

网络民主有利于监督政府,防止腐败,创新了行政方式。一方面,监督政府官员,防止权力的滥用。政府官员兼任人大代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制度短时间难以修正,但通过网络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却卓有成效。网络借助其信息传播的快捷性、全面性撬开了反腐难题的冰山一角,对政府中的其他贪污腐败官员起到敲山震虎的警醒作用,可以说“网络已经成为腐败事件的显微镜和追踪器”。据光明综合网报道,“据媒体统计,2012年岁末,多起因网络被举报的官员纷纷落马。十八大以来,至少15位官员密集被纪检部门公开停职并调查,涉及重庆、广东、四川、山西、山东、新疆等省市自治区。5.38亿网民、10亿多手机用户、超过3亿微博用户组成的庞大网络平台掀起了一场网络反腐的巨大风暴,俨然成为当下中国社会一道新景观”。

另一方面,网上议政势头强劲,为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推动了政府工作。网络兴起以来,政府官员从“防火、防盗、防记者、防网民”到“触网”再到现今的天天“上网”说明关注网络舆情,网络议政已成为政府生活的一部分。以新华网发展论坛和人民网强国论坛为例,关注“三农”、“教育”、“医疗”、“计划生育”、“户籍改革”的帖子不计其数,而且大多数发帖者分析时事理性、客观、务实。网络问政的形式也不拘一格,2008年中共贵阳市委在全国率先推行“公推公选”区县党委书记,通过网络直播向社会发布,随后各地竞相效仿。这说明网络民主具有较强的灵活性与多样性,对于打破政治常规、改善政治生态有着积极作用。

网络推动沟通,有助于培养公民妥协、包容精神。2013年8月埃及的政治动荡足以说明“民主是一个系统工程,选举只是程序层面的民主。民主的要义不仅是‘一人一票’,更是以包容和妥协精神为内核的文化”。依托政府的保护,公民可以在网络上平等、自由、理性、成熟、负责地发表意见,找到表达利益与实现话语权的出口。多元化的利益在网上碰撞、冲突,不同的价值观念在网上自由交流、反思、理性批判。政府决策就可以在这些多元利益与多元价值之间兼顾、协调、妥协,达到多元利益的平衡、多元价值观念的相互认同。

一方面,多元利益通过网络参与政治、影响政治的常态化,对于缓和社会矛盾、达成社会和解与共识、形成新的权力分配关系、维持政府合法性有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媒介为人们提供了多元价值交流的新土壤。现代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政府鼓励公民运用自己的话语权,通过为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再不是为一首诗词、童谣就大兴“文字狱”的年代。广大的网民以天下兴亡为己任、秉理性成熟的心态商谈国事,有利于培育公共精神,形成理解包容、妥协协同、自由秩序为特征的健全的公民品格。

结论

用网络民主优势推动代议制民主创新是民主发展的有效途径、事物的发展都具备两面性,网络民主也有它自身的副作用。比如网上问政与网上议政的形式化,人大代表信息资料不完全,网民无法通过网络与代表便捷沟通;政府部门对网民的不应答,网民政治效能感降低。网上反腐仅限于情色事件,方式多样化与秩序欠缺;网民主体缺失、网络议事的心理不成熟、非理性,网络“人肉搜索”、“网络暴民”、“网络愤青”、网络信息失真的现象随处可见。因此,严打网络水军,严查网络推手公司,斩断谣言传播利益链,净化网络环境,促进网络民主的秩序化、法制化是我们亟待解决的新难题。

(作者分别为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政法学院教授,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注释】

①[英]约翰·密尔:《代议制政府》,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

②丁隆:“发展中国家应警惕‘民主陷阱’”,《人民日报》,2013年08月20日。

③[英]埃德蒙·柏克:《自由与传统》,北京:商务印书馆,22001年,第303~304页。

④[美]马克·斯劳卡:《大冲击—赛博空间和高科技对现实的威胁》,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71页。

⑤F.C.Arterton.Teledemocracy: Can Technology Protect Democacy?.London: Sage Publication, 1987.

⑥Martin.Hagen: A Typology of Electronic Democracy, http://www.uni-giessen.de/fb03/vinci/labore/netz/textnetz.htm.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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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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