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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委县政府:嘎查村“532”工作法

1.基本情况

(一)项目发起的背景、主体和动因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是个农业经济类型县。随着农村牧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利益格局的不断变化,一个时期,群众各类信访总量居高不下,2009年曾经是被内蒙古自治区通报的上访大县。从全县发生的信访事件来看,绝大多数来自基层的嘎查村,而诉求的事项主要集中在土地资源发包、资产处置和资金管理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究其原因,出了政策和历史的因素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上级党组织,特别是苏木乡镇一级党组织对嘎查村级事务监督指导不到位造成的。由于缺少有力的监管措施,加之一些嘎查村干部和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致使部分嘎查村在村级事务管理过程中决策不合法、不合规,过程不透明、不公开,甚至出现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现象,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给农村牧区各项工作埋下诸多问题和隐患。为有效破解这一难题,2010年5月,开鲁县在认真落实嘎查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机制的基础上,在县内信访事件较多的吉日嘎郎吐镇进行先行试点,在取得明显效果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于2011年在全县217个嘎查村全面推广。

(二)发起主体

中共开鲁县委、开鲁县人民政府

(三)主要内容

所谓嘎查村“532”工作法,是指嘎查村级所有重大事项的处置,都必须严格履行“五道程序”、依次通过乡镇“三次指导”、坚持实行“两个公开”。

“五道程序”,即: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酝酿提议、“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完善、党员大会修订审议、嘎查村民代表会议或嘎查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嘎查村“两委”共同组织实施。

“三次指导”,即:对嘎查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形成的初步决策方案是否合理可行进行指导;对党员大会和嘎查村民大会或嘎查村民代表会议审议表决的程序是否合法、修订完善的事项是否体现民意进行指导;对嘎查村议定事项执行过程中发生的财务收支帐目进行指导。

“两个公开”,即:决议执行前向群众公开实施方案,决议执行后向群众公开实施过程及结果。

该工作法又称“十步工作法”,按程序依次为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议酝酿提议、嘎查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完善、苏木乡镇第一次指导、嘎查村党员大会修订审议、嘎查村民会议或嘎查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苏木乡镇第二次把关、公开方案、组织实施、苏木乡镇第三次把关、公开结果等十个步骤。

“532”工作法适用于嘎查村制定嘎查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村建土地管理、资产资源合同发包、公益事业建设、集体经济项目建设、财务补贴管理、惠民政策落实、计生政策实施等九类重大事项。

(四)发展过程

2011年初,该工作法在全县217个嘎查村全面推广。

2012年,中共通辽市委在开鲁县召开现场会并下发文件,在全市农村牧区普遍推广此工作法。2012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长李鹏新同志作出批示“肯定“532”工作法是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创新之举,要求将这一好经验于2013年在全区农村牧区推广,并在推广中不断完善”;今年5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调研组呈送的调研报告上批示“要总结通辽市嘎查村级‘五三二”工作经验,夯实村级组织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今年8月下旬,全区嘎查村“532”工作法现场会拟在通辽市召开,并现场观摩开鲁县嘎查村“532”工作法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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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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