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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财政局:“四权分离”的财政权力制衡机制建设

1.基本情况

“焦作财政创新改革”是焦作市财政局在持续推进公共财政十年改革的基础上,在2007年开始实行“四权分离”的财政运行机制,从管理架构上形成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四权分离”的权力制衡机制。

改革背景:

一是经济结构面临转型,财政能力受到限制。二是预算分配权力分散,政府决策受到影响。三是财政资金使用太过灵活,政策实施效果难以控制。四是财政问责制度不健全,政府公信力受到威胁。

发起主体:焦作市财政局

发起动因:

一是中国公共财政制度大变革的背景为焦作财政管理机制创新提供了制度环境。二是焦作在财政管理机制方面先行先试、敢为人先、主动作为。三是为解决社会矛盾、适应发展要求,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主要内容:

一是“内外统一”的综合预算。主要包括会计制度改革和部门预算、零基预算、综合预算改革探索。二是“分权制衡”的机制创新。主要包括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四权分离”权力制衡机制、“大办制”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复式预算等。三是民主公开的阳光预算。主要包括参与式预算(8个环节流程:信息公开、部门申报、财政汇审、民意测评、专家论证、社会听证、人大审查、审计监督)、预算信息公开(5个运行载体:社会服务窗口、网络信息平台、新闻媒体宣传、公共场所屏幕、财政文化大院)。四是以绩效管理为导向,提高财政管理精细化。五是以财经沙盘为平台,提升财政管理信息化。

2.主要特色及优势

一是分权制衡,财政管理体制取得新突破。按照“精简、效能、统一”和“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改革原则,建立了财政内部“大办制”内方外圆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绩效。

二是公开民主,财政运行机制取得新突破。在科学设计参与流程并落实到预算编制全过程中,通过部门申报、财政汇总、民意测评、专家论证、社会听证等环节,从根本上促进政府预算的标准化、程序化、科学化、透明化,通过预算手段推进政府绩效改善和民主治理。

三是依法理财,财政管理制度取得新突破。从预算管理这一核心制度出发,通过构建以税收收入为主体,以规范的非税收入为辅的公共财政收入体系和以公共支出为主体,管理方式科学有效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建立起涵盖政府全部收支、完整统一的公共预算体系,对政府所有收支实行严格规范的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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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
标签: 焦作市   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