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人民大学 毛寿龙
中国事业单位基本状况
(一)概念
国家机关和其他社会机构,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公益性服务的社会组织。(国务院1998年下发的事业单位管理登记条例)
(二)特征
服务性。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公益性。公众福祉,非营利,重社会效益。
公有性。95%利用国有资产举办。民办非企业。
实体性。法人实体,有一定的人财物自主权。
文化性。智力密集,知识集中。60%知识分子。
(三)规模
机构数量:130万个
从业人员:3100万人,加900万退休
财政支出:总量30%强
分布广泛:第二大社会法人。27%
四大法人:企业63%、事业27%、机关社团10%
(四)分类
功能分类法:行政执法类(6-7%);社会公益类(80%);生产经营类(13-14%)。
经费分类法:全额拨款类(65%);差额拨款类(20%);自收自支类(15%)。
行业分类法:教育;卫生;农业;城市公用;文化;交通;
科研;机关后勤;其他。
隶属分类法:中央所属;省市所属;地市所属;县市
所属;乡镇所属。(基层?)
性质分类法:国有事业单位;非国有事业单位(民非)。
级别分类法:从正部到副股共10级,还有非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