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应形成适应改革发展的价值观
——专访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辛鸣
【核心提示】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明了方向。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辛鸣在接受光明网采访时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品格,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下坚实的价值基础。在大变革、大发展、大转型的社会背景下,中国应形成适应改革发展的价值观。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贵在知行统一,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党员干部应起导引、主导和示范作用。
核心价值观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下坚实的价值基础
这次中央提出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字的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是对人类社会文明成果的创新发展和提升,充分体现了人民大众的实践要求,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品格。
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们社会主义属性的反映。社会主义一个最基本要求是生产力要高度发达,物质财富要尽可能丰富,所以富强是社会主义最基本的要求;实现国家富强要以民主作为最根本前提,只有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发掘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充分体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客观历史事实;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为世界文明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身就是一种文明的新形态,是对人类社会文明演进的一种贡献,没有文明就谈不上进步;和谐则是我们努力追求的各尽其能、各得其所、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理想状况。这八个字充分地体现了社会主义在今天中国的基本要求和我们所追求的愿景。
社会层面的八个字更加明确。自由,如果一个社会没有最起码的自由,就不能激发社会的活力;平等,近代以来中国社会追求的人人当家作主就是追求平等最具体也最现实的体现;公正是现代社会最起码的底线要求,而法治则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手段。只有法治社会才是一个可预期的、可规范的、为大家所期望的社会。
公民层面,也就是个人层面。爱国是基,国家是一个人身份存在的界定,爱国既是对一个人最基本的要求,更是一个人确定其社会性归属的最深层诉求;敬业为本,一个人在社会上发展,没有兢兢业业,不能勇于担当,如何立足于社会;马克思主义指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有诚信保障、靠友善弥合,社会关系才可能是健康的、积极的、向上的,才会促进人的发展、促进社会的发展。
这三个层面是从不同的角度,反应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要求和基本追求,所以把核心价值观是价值目标、价值导引、价值准则。国家、社会和公民这三个层面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相辅相成、互相联系,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内容,共同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打下了坚实的价值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