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晚,8名暴徒手持长刀,从云南昆明火车站前广场到临时候车室、临时售票区、第一售票大厅,一路杀戮而来,造成29人死亡143人受伤。这是一起有组织的、严重的暴力恐怖袭击事件,这种极端化罪恶行径被国内外舆论一致谴责。
除了发生在昆明的这种人神共愤的极端化暴力恐怖事件外,近年来,各类社会性的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也不时发生,施暴者的暴戾、残忍、非人性令人瞠目。极端化事件为何频频发生,社会对此如何看待,政府又应当有何作为?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于2014年2月20日至2月28日,进行了为期9天的网上问卷调查。
六成多被调查者认为极端化事件对自身生活有影响
当问到,“对于近期发生的社会极端化事件,您的第一感觉是什么”时,排在前三位的分别为“谴责”(52.28%)、“震惊”(26.37%)、“见怪不怪”(12.13%)。另外,受调查者对于“这些极端化事件会给您带来最大的影响”的态度,“缺乏安全感,有时莫名地紧张和焦虑”以38.9%的得分排在第一位,排在第二位的是“提高对陌生人的警惕,影响人际信任关系”(29.11%),即共有68.01%的被调查者认为生活受到了影响,而认为“对我的生活没有什么影响”的也达21.47%。
上述调查结果揭示:首先,公众对极端暴力事件的第一态度是“谴责”。其次,极端化事件对公众本人生活的影响认知也存在多元化。认为社会是一整体,自己身处其中,发生极端化事件,自然也会缺乏安全感,且会影响人际信任关系的占多数,但认为这些事件只是偶发,距离自己生活遥远的也不在少数。这也从一个角度说明,社会的冷漠及不信任的程度在加深。正如托克维尔曾经这样评说法国人,“人们彼此相似,却对彼此的命运互不关心”。 第三,还有小部分人对此类事件“见怪不怪”,说明部分公众的麻木表现,其认知能力有待提高,正如一位网友所言:针对无辜群众的暴力行为无论其借口多么伟大,动机多么正当,我只送他一句话,“罪大恶极,严惩不贷”!
八成多调查者不认同仅性格原因会导致极端化事件发生
在这些极端化事件中,什么原因导致惨案一再发生?谁是主因,社会还是个人?被调查者在回答“极端化事件的引发主要是因肇事者自身性格偏执、报复心强等原因造成”,对此表述“不太认同”的得票率为38.65%,排在第一位,“不认同”为35.87%排在第二位,“非常认同”和“认同”分别为13.23%和12.35%。由此可以看出公众还是相当理智,且看问题也较全面。
大家都清楚,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孤立的,所有“极端事件”的背后都有一种敌意存在。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认为,任何一种犯罪心理都是内、外不良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从主观上看,个体主观上对挫折的错误认识是根本原因,因冲动情绪简单地为泄私愤而泛化报复目标是直接推动原因;从客观上看,社会经济发展中贫富差距扩大、民众心理失衡是产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主要社会原因。个人权利保障机制不健全、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未得到保护是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发生的潜在原因。
八成以上被调查者认同要从严从重打击施暴者
对于极端化事件中的施暴者应该持什么态度?被调查者在问及“对暴力制造者施以同情或‘鸣冤’是对无辜受害者的再次伤害,应被批判”时,持“非常认同”(39.91%)及“认同”(28.3%)分列第一和第二位,而“不太认同”(12.33%)排在第三位。对于“无论有怎样的借口或理由,对无辜者施害都应从快从严从重打击”这一说法时,持“非常认同”的达61.73%,“认同”的为22.05%分列第一和第二位,二者相加合计为83.78%,可见公众对极端事件施暴者持不饶恕态度。
但是对于这个问题,仍有一成多受调查者“不太认同”对施暴者进行批判的态度多少有点让人意外。持这种态度的公众认为施暴者一般多为弱势群体,而当前法治暂不健全,社会保障还不完善,再加上社会的冷漠和不公,才迫使他们走上非理性化和极端!从网络舆论可看出,一部分网民相当情绪化,有将暴力行为“合理化”甚至“英雄化”的倾向。这是我们应当高度关注和引导的思想动向。何时何地,对每位公民而言,体制的缺陷和官员的失范也好,自己的冤屈与他人的堕落也罢,都不能成为伤及他人、弃法律尊严于不顾的理由和借口。如果这种伤及无辜的 “冤者”越来越多,下一个轮到我们的受害机会,还会小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