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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经验、艺术与人的关系(2)

艺术家的创作活动常由“灵感”激发而起。灵感是“来不可止、去不可遏”,因而,艺术家必须有瞬间抓住灵感,能快速地进入忘我的创作状态:兴致高涨、情思飞扬、手疾眼快。艺术创作过程是艺术家精神意念脱离“世俗事务”心境的过程,艺术家忘记一切烦恼、杂事乃至自身肉体的存在,达到了“物我两忘”的境界。这种现象常常是一些人反驳“艺术即经验”的例证,他们认为这种艺术即创作情境是没有经验参与的。其实不然,首先,灵感毫无疑问是人受到物的刺激而感“兴”的,经验是其必需的部分。其次,如庄子所说的“坐忘”、“心斋”的创作状态则只是一种理想,是人类不可能达到的境界。否定人的“经验”和“认知”,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人,因为不存在没有任何“经验”和“认知”的人。一个人无论在创作中是如何的“忘我”,也不能否定他的意识的“在场”,而意识是离不开经验的,甚至意识、认知、知识本身就是“经验”的部分。艺术作品是远远不能去掉“人格”的,也就是不能去掉人的“经验”的。

美国现代艺术家莫里斯·路易斯认为人的经验参与是对艺术的损害,他总是期望艺术以超常的无人格性打动人们,因而他对传统素描持回避的态度。他拒绝让他的手、腕、臂参与绘画,使绘画看起来仿佛没有艺术家的介入而凭自己本身达到存在,因而他开创了前所未有的条纹画的艺术形式。持类似态度的还有美国画家杰克逊·波洛克、朱尔斯·奥利茨基等,开创了泼洒、喷绘等绘画形式。然而他们的理论似乎过于“形而上”,且走向极端。事实上,无论是艺术家自己还是解读者(看画的人)都不能如他们所愿的那样“离心去智”地对着艺术作品。人一旦有了经验,经验则永远不能从人的生命体中剥离。这些艺术家“回避”传统的艺术态度以及创建新的表现方式实际上只是他们刻意解构“传统艺术经验”,重新建立一套新的绘画理论体系,它从本质上讲依然是“经验”的。

艺术的赏析需要审美经验的参与

对艺术作品进行赏析,人们更难做到与作品脱离“经验”的自由对视。我们看到一件作品大脑就会立刻进入“信息”搜寻状态,将大脑中相关的信息“调”出来。信息包括观者认为与作品有关的所有资料,而不仅仅是观者对作品视力所及的部分,这些资料就是“经验”。这些经验不断与作品进行“比对”和“匹配”,寻找作品的“参照元”与“解说词”。如果经验和作品不能匹配,此作品对于观者来说就成为一个不能理解的“困惑”,不会引起观者的审美意识,这一作品与此一观者形成“对牛弹琴”的关系。然而,这种状况无论如何都不会出现的。面对艺术作品,人无论如何都会“抽出”自己的经验来印证自己的“认识”和“推理”作品的意义。有时,面对的是某种艺术的新形式,人们也会伴随着提炼自直觉经验的启示发现作品新的精神内涵。有时在极端的情况下,观者会以自欺欺人的方式赋予作品一个从自己经验里抽取出来的“意义”,然而对于艺术体验来说,这一意义依然具有“合法性”。因为审美经验是“某种私人的和心理的东西”。在欣赏艺术作品时,观者审美知觉是积极参与的,并尽力地试图与艺术家创作时所经受的经验相比拟,从而最大限度地接近作品的“真实”。所以,某种程度上,一个人审美能力等同于其拥有的审美经验的数量与丰富性的集合。如果看到一件作品,我们认为他没有值得我们关注的地方,实际上不是作品自身没有什么明确的或者显而易见的地方,而是恰恰说明了我们自身审美经验库存过小导致审美能力的乏力。我们一旦经过某次的审美体验,审美体验则转化为审美经验,变成人的审美经验的有机分子。美感经验的积累对审美活动是非常重要的。

无论对艺术家而言,还是对艺术赏析者来说,审美经验越丰富越有利。个体审美经验的数量和具体体验过程有着关键性作用,片面地、单调的美感经验具有一种潜在的风险—认知偏见与思维禁锢。因而,多样的、复杂的、丰富的艺术审美体验对于艺术审美经验的积累是十分重要的。审美经验的积累扩展一个人的艺术视域,增加一个人对美直觉的能力。视觉、听觉、触觉等多维的审美体验能增强人的生命感知机能的协调,扩展生命体验的宽度和丰富性。总之,一个人一旦拥有丰富审美经验,必然会以审美的态度对待世界和人生,并从根本上改变着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作者单位:榆林学院艺术学院;本文系2012年榆林市科技局产学研合作项目成果之一)

责编/王坤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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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
标签: 审美   经验   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