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2011年我国首次提出协同创新后,创新型国家建设被迅速提上国家战略高度。文章阐述发达创新型国家与协同创新体系的内涵,并分析美国的政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的建立与发展,以期为我国协同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提供启示。
【关键词】创新型国家 政产学研合作 协同创新体系 内涵 发展
2011年4月,在庆祝清华大学成立10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同志首次提出协同创新的概念,同年8月,在深圳举行的全国科技体制改革座谈会上,他也重点强调了要积极推进协同创新。2012年5月,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下简称“2011计划”),以建立面向科学前沿、行业产业、区域发展和文化传承创新的重大需求的协同创新模式为目标,建成一批协同创新中心。由此可见,协同创新已成为“2011计划”和国家实施科技创新的核心概念,反映了我国科学研究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政策导向。
“协同创新”的概念虽然在我国首次被提出,但并非我国首创。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化进程迅速推进,国际竞争变得日益激烈,发达国家为在竞争中赢得优势,率先转向科技创新,开展了多方面的改革与尝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政产学研结合的协同创新模式,并通过协同创新成功地走上经济复兴之路,迅速成为科技创新的领跑者。
创新型国家与协同创新体系
创新型国家的内涵。创新型国家是具有强大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的国家,也是依靠自主创新推进科学技术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发展的国家,更是掌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不受制于人的国家。①目前世界上公认的创新型国家约有20个,包括美国、日本、韩国、德国、英国等,它们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创新综合指数、科技贡献率、研发支出占GDP比例和对创新的依赖程度都明显高于其它国家。
协同理论是由德国物理学家哈肯于19世纪70年代创立的,创新理论是由经济学家熊彼得最早提出的,上海复旦大学杨玉良院士综合这两种理论后认为,“协同创新是相同或相似单元之间通过合作,产生相互作用关系和共振放大效益,形成高效有序的创新机制的行为过程”,即创新资源和要素有效汇聚,通过突破创新主体间的壁垒,充分释放彼此间“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活力而实现深度合作,并形成完整体系相互作用。②
协同创新体系的建立是实现创新型国家的标准范式和实践途径。协同创新体系是各要素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建立动态互补的持续稳定合作关系。国家协同创新体系的共同目标则是通过政产学研结合实现科技创新,最终建设创新型国家,其具体实现途径为:协同创新国家体系通过国家政策引导和机制而建立政府、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中介机构和用户等为了实现重大科技创新而开展的大跨度整合的协同创新组织模式,大幅度地促进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发挥各自的能力优势,整合互补性资源,实现各方的优势互补,加速技术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协作开展产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活动,这是当今创新型国家实现科技创新的标准范式和实践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