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依靠科技创新实现中国梦
将科技创新纳入国家发展战略规划。基于严峻的现实,我国及时制定了各个层面的科技创新战略规划。从近期目标看,国家相继出台了阶段性战略规划。2006年初,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和总体部署,提出将使我国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提高,到2020年达到2.5%以上,力争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降低到30%以下,本国人发明专利年度授权量和国际科学论文被引用数均进入世界前5位。党的重大会议也相继对此给以强调。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2012年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无论国家战略还是党的政策,均将科技创新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必将有力推动科技创新。从支撑体系看,我国相继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战略规划,为科技创新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各省市自治区也制定相应规划,相继建立高新技术开发区,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举国科技创新战略规划体系的形成为中国梦阶段性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
政府引领科技创新。一是构建产学研一体化体系。搭建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科研联系平台。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鼓励社会进行发明创造时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努力增加专利数量,提高专利质量;引导专利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避免专利的闲置与浪费。二是创新教育与人才制度。尤其是在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减少、劳动力成本不断攀升之时,中国更需要构建教育创新体系,转变教育方式和人才培养形式,实现人才数量的可持续增长。创新人才管理模式,留住更多人才在国内创业,吸引更多人才回国创业,确保以人口素质的增长推动举国创新,促进中国梦的实现。三是加大创新投入。以政府为主导,在基础研究、公共交通等社会公共产品服务领域开展相应的创新,为举国创新奠定基础、提供动力;政府实行激励创新的财税政策,减免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为他们提供财政资金扶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企业和个人开展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将创新投入和创新成果列为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要考核指标,切实推动地方政府以科技创新推动社会发展。
企业加大创新投入与创新成果转化力度。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是依靠科技创新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一环。一是企业要充分认识到科技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没有科技创新,再多的资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都会因为缺乏领先的技术而丧失殆尽。但当前我国一些原本从事食品、服装、机械等生产企业却将大量资金投入圈地、圈资源,以获取最大的利益,这实际偏离了企业发展的根本。因此,企业应把科技创新作为推动自身发展的核心。二是加大研发投入。与发达国家中小企业研发投入相比,我国的众多中小企业产品研发投入占生产投入的比重普遍偏低。正因为研发投入不足,我国的中小企业普遍缺乏竞争力,寿命普遍偏低。因此,企业需要建立自己的研发部门,发展自己的核心技术,并不断保持科技的更新力度。三是做好承接科技创新成果转移工作。企业需要加强与科研院所和专利部门的联系力度,及时将现有技术承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中国企业需要做好承接发达国家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准备,内陆企业需要做好承接沿海一带淘汰的技术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工作,实现尚有存在价值的技术与我国资源的充分结合,发挥现存技术和资源的最大效能。企业大力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活动,即是以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作贡献。
个人需要培养创新思维。个人是依靠科技创新实现中国梦的不竭源泉。从个体角度看,个人需要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学习辩证法。人在发展的过程中受到不良环境和形而上学等传统思维的影响,不能综合全面、辩证系统地看待事物的发展,阻碍了创新思维的发展。因此,学哲学、学辩证法,对摆脱思维定势大有裨益。二是超脱对物的依赖。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不断提高的物质生活水平极大刺激了人们对物的占有欲望,许多人由此陷入对物的无限追求中。过渡沉溺于物的享乐无疑会束缚人的思想自由,阻碍人的创新。因此,超脱人对物的高度依赖,有助于意识主观能动作用的发挥。三是扩大实践范围。实践决定认识,狭隘的实践很容易束缚人的思维,影响创新思维的产生。因此,作为个体,需要不断扩大人际交往面,不断丰富实践内容,催化创新思维的产生。
(作者单位分别为:中央编译局,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文系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科研课题“高职学生学校认同状况的调查及教育对策研究”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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