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反的例子是建设时期的“逆态化”发展趋势。这种“逆态化”发展趋势的典型表现就是“文化大革命运动”,究其原因,最主要的还是对外部政治生态环境做出了错误的判断,没有认清权力异化产生的根源,进而采取了错误的政治措施,将革命时期的发展趋势人为性地延长,违背了历史发展规律,否定了权力人民性的宗旨,阻碍了人民民主专政的进程。革命时期和建设时期党的权力宗旨发展程度的不同之处在于,革命时期的主要任务是领导人民群众推翻三座大山,改革旧统治和旧秩序,解决的是外部政治生态环境,扫清外部障碍;而建设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巩固已经建立的新政权,领导人民建立起更加完善的内部制度,使这种新秩序有效地运行,解决的是内部政治生态环境。两个时期的主要区别在于如何分清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
由此可以看出,特定时期的政治生态环境的判断对整个时期的反腐败政治体系建设有着重大影响。判断正确,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就呈现“正态化”趋势,反之,则出现曲折,甚至呈现出“逆态化”趋势。这种“逆态化”趋势不仅不能起到反腐败的效果,反而削弱了前一历史时期反腐败建构基础,随之而来的是混淆不同时期的权利人民性的宗旨,造成不同时期腐败现象和行为发生的根源相混淆。
前一阶段的反腐政治体系构建是后一阶段的历史依据,后一阶段的反腐体系构建是对前一阶段的传承和扬弃。整体来说,这三个长时间段的反腐败政治体系在具体内容上存在某些共性。例如,在政党文化方面表现出一致的创新性,坚持与时俱进,促进内在理论的先进和外在现实先进的统一;在政治文化方面充分发挥思想教育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完善的政治人格的积极作用;在政治制度方面,一致重视运用详尽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保障权力的有序有效运行;在政治关系方面,都采用不同的办法尝试解决行使权力的主体在形式和实质上的统一;在政治行为方面,尽管组织和引导群众参与反对腐败现象和行为的方式不同,但都一致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和政策,群众是反对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的实施主体。
这些共同点折射出的是党在不同时期构建反腐败政治体系中的内在统一性,而表现出的差异性折射出不同时期反腐败政治体系的历史传承和扬弃,虽然存在波折和反复,总体是沿着历史的轨迹继承前进着,表现出整体肯定,部分否定的关系。
具体分析,1949年至1956年,这时期的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呈现出浓郁的革命色彩,而1956年至1966年,这十年的反腐败政治体系在正确的思想指导下加强了对执政内部风险的认识,积极发挥了制度化建设在反腐败中的作用,带有建设时期的轨迹特征。1966至1977年,在党内权力运行上主要实行五个“力求转变”:一,在指导思想上,力求从“庸俗化”向“科学化”方向转变;二,在权力的人民性宗旨上,发展程度力求从“外部保障”向“内涵发展”方向转变;三,在规范党的权力运行上,力求从“无序”向“有序”的方向转变;四,在主体建设上,实现从 “斗争清除”到“教育整顿”方向的转变;五,在监督方式上,力求实现从群众运动到群众路线的方向转变。这五个力求转变,仅仅是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构建的反腐败政治体系上的否定性尝试;而从1978年到1992年,党的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采取了不同的措施,例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科学定位党在新时期对人民权力宗旨的内涵阐释;全面推进以制度建设为路径的反腐败措施,包括重点实施群众参与制度化;注重党政职能分开等等,这些举措则是对“文化大革命”中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的种种弊端的彻底否定和革命。
反腐政治体系构建的现实意义
上述关于三个长时间段反腐败政治体系构建规律性和共性的认识,虽然不能成为彻底根除腐败现象和行为的“砍刀”,但毕竟是历史沉淀给我们的礼物,总能给人们带来共鸣和一些启示:
进一步深化内外政治生态环境的变革,是彻底有效地反腐败的基本途径之一。一旦出现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人们往往期待党采取严厉打击的措施,最好追查到底,严惩腐败行为,这也是一般民众认为的根治腐败最有效的方法,其实,威慑作用是暂时的,防止腐败现象发生才是持久有效的根本。预防腐败本质上是铲除政治生态环境中诱发腐败发生的劣变生态因子,将其扼杀在萌芽当中。
改革开放以来,新旧社会转型是政治生态环境变迁的最大特征,这种转型是一个长期过程,还没有彻底完成。在这一转型时期,新体制还存在不成熟和不完善的因素,旧体制还存在残余因素,劣变生态因子趁虚而入,不断侵蚀着党的权力运行体系,导致权力异化行为不断发生。表现在外部生态环境方面,就是市场关系和经济层面的权力尚未完全划分;表现在内部生态环境上,就是权力分化尚未形成常态化的系统,权力过分集中;表现在政治层面上,就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依然举步维艰;表现在文化层面上,就是法治文化建设任重道远;表现在社会层面上,就是公民社会制度不成熟。要想彻底消解这些诱发腐败的劣变生态因子,只有进一步深化内外政治生态环境的变革,彻底铲除其滋生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