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网络政治参与的引导、规制与政治意识发展
以社会利益激发青年网络参与动机、引导参与方向。从政治参与角度来讲,社会利益是一种最具有激励性的要素,这是威廉·斯通在《政治心理学》中所提出的观点。在政治活动中,社会利益既能反映出个体对权力的追求和扩张,又能反映出人类自身所呈现出的健康倾向。在这种倾向中既能激起青年对社会利益的密切关注,从而使他们能够以一种更加积极的态度投入到网络参与中,又能为他们的网络政治参与提供“以社会利益为本”的价值方向。
社会利益,从广义角度上讲,既包括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也包括合法的个体利益和权利。之所以将个人的利益和权利也包括在内,主要原因便是一旦出现个人利益和权利的处理出现不合理的情况,就会给社会秩序带来潜在的危险,而这种秩序也是从属于公共利益的一个重要表现范畴。“以社会利益为本”的价值取向是政治意识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也意味着,青年的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并不局限于狭义上的政治主题,而是包括对广义的社会利益的关切,青年的这种社会情怀能够折射出青年政治意识的积极品质,并迁移到政治生活中,具有积极的政治意义。
建立引导网络政治参与的青年教育“在线联合体”。从某种角度上讲,所有的教育机构和思想政治教育者都从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行动共同体”组织。而就青年网络的政治参与而言,同样需要对其进行一定的引导和规制,需要一个“思想政治教育共同体”,以此来保证共同体内部的交流、写作和共享。在此过程中,各共青团网站、青年网上社区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网站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相互间的交流和合作,这些网站将自身“独行者”的身份转变成一个综合的“在线联合体”,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发挥了自身所承担的重要的群体性作用。“在线联合体”的实施主要采用设置超级链接的方式来实现。具体而言,就是通过设置超级链接对进行访问的受众进行引导,使其能够在教育者的指引下进入正向的信息平台。这既可以使受众获得更多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信息,又能降低他们在接受过程中的盲目性、随从性。
青年网络表达的多向度、发展性规制。言论自由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位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政治原则。但是,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人们在任何场所、任何时间针对任何对象都可以随意地表达。“任何一个理性的社会都会基于常识否认这种绝对权利的存在”。当前,网络不仅存在较高程度的匿名性,还具有平权性等方面的特点,这便造成了在网络政治参与中具有较高的自由度。对于广大青年而言,他们自身所呈现出的求新求异的表达方式又导致了他们在表达过程中的不规范性,从这一角度上讲,加强与规范他们的网络参与行为就显得非常重要。在对青年网络政治参与进行规制的过程中,应该坚持多向度的发展性规制。所谓多向度规制,主要是指并不仅依靠法律进行规制,还应该广泛使用诸如道德规制、技术规制等其他手段。发展性规制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约束自身的行为,而是为了进一步发展他们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行为技能。从法律角度上看,当前我国对互联网内容的限制比较严格,而在自由表达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我国更加倾向于对国家的安全与稳定、宗教的权利等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保护。事实上,这也正是规制的基本范围。在此基础上所展开的规制,不是单纯地对青年网络参与行为的限制,而是会成为保障青年网络政治参与、促进青年政治意识发展的有力措施。
(作者单位:内江师范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