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网络公共领域对公民意识有着重要的影响,它有利于公民平等意识、参与意识、权利意识和批判意识的培育,但也容易导致扭曲的权责意识、偏激的批判意识、虚化的法制意识和错位的参与意识。只有加强网络公共领域中的法制规范建设、开展网络公共领域的媒介素养教育等才能使公民意识向着健康积极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网络公共领域 公民意识 培育 影响
作为一种新的信息传播媒介,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将公民意识的展现扩大到了网络空间,网络公共领域正日渐成为公民意识觉醒和增强的一个相当重要的平台。网络公共领域指的是由宽带上网、专线上网以及卫星传送网络等提供技术支持、迅速传送信息,以具有理论评论能力的网络参与者为主体,以网络虚拟空间的创建和网络社群的集聚为前提,通过网络提供的平台以现实的社会公共事务为讨论内容,最终形成理性批判和共识的公共场域。
网络公共领域对公民意识培育的积极影响
有利于公民平等意识的培育。现实世界中,由于受经济、社会地位等影响,无形中人们往往被分成不同的等级,身份被固定和确认。在这样等级和身份意识的作用下,人与人之间是很难做到平等自由地交往和交流的。特别是那些草根阶层,受到身份意识的制约,在维护自身权益、利益诉求以及对公共事务发表意见方面,既无法享有充分表达的话语权,同时表达途径也相当有限,话语权常常被强势利益集团、精英分子、中产阶层所把持,仅有的表达往往被漠视。在网络公共领域中,现实社会中的贫富差异、职业差别、阶层高低、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都不复存在,网络将处于不同时空的人们重新组织起来,构成了新的虚拟的人和人交往的关系。在这里,每个参与其中的公民都是群体中的一员,大家可以就共同关心的话题,随心所欲地对各种事务发表意见和建议,现实的身份等级意识被淡化,人们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展现,这样一种交往和交流的网络社会关系,使公民的平等意识得到了空前的强化和彰显。
有利于公民参与意识的培育。首先,网络公共领域提供了公民参与的新渠道。传统的公民参与的制度渠道比较少,通常是政治选举(政府主导下的)、信访以及游行,公民参与呈现出的状态是被动接受。在通过这些制度化渠道表达利益不顺畅的情况下,公民往往会选择通过非制度化的渠道来解决,比如以暴力抵抗法律、越级上访等。网络公共领域具有的便捷性和开放性降低了公民参与的成本,扩大了公民参与的路径。它打破传统公民参与的身份、时空限制,公民可以在这里随时随地发表意见和看法,一些现实社会中无法自由讨论的社会问题通过网络得到释放,这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公民求助非法途径的可能性,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网络公共领域还为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搭建了一个重要的平台,公民在网上就社会公共问题的看法、对公共政策的评价是民意诉求的重要力量,政府在制定和修改决策的时候,这些民众的声音势必成为重要的参考依据,使公共政策能更多体现公众利益。由此政府和公民之间实现了互动,公民的参与有了实质性的效果。
其次,网络公共领域激发了公民的参政热情。公民参与的动力主要来自于利益的驱动,而利益表达渠道不畅会导致公民参与热情不高。目前,随着人类进入信息时代,以计算机技术、现代通讯技术为支撑的网络创造了崭新的网络公共领域,网络公共领域所具有的开放性和信息的共享性扩大了公民参与的路径和内容,公民参与主体呈现出最大的广泛性,参与内容不仅包括国家政治生活,还包括社会公共生活。公民借助于网络公共领域表达自己的政治愿望,对关涉自身利益的公共问题提出建议或者批评,这些建议或者批评则以网络舆论的形式,输送到了政府的决策层,网络舆论所形成的压力,会迫使政府快速及时地做出回应,政府政策的制定最终也会直接或间接地以民意为依归。公民参与取得良好的效果,参与的积极性随之提高,参与意识得以强化。
有利于公民权利意识的培育。“权利意识就是指人对自己作为独立主体的利益和自由的认识、主张和要求,以及对他人同样的认识、主张和要求的社会评价。”①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是重义务轻权利,因此现实生活中也就缺少公民自由表达意见的平台,那些正常的维权渠道往往很难保证权利的实现。但在网络公共领域,公民可以自由表达对于公共事务的看法,当更多的看法表达出来,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共舆论,公民逐渐意识到自己的权利是不可侵犯的,并慢慢习惯通过网络来维权,促进了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和养成。近些年来,对权利意识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事件首推2003年的“孙志刚案”,该案终结了收容遣送历史,成为公民权利史上的里程碑。还有湖北佘详林“杀妻”冤案,“厦门PX事件”以及上海“钓鱼执法事件”,在这些案件中,网络舆论为事情的公正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网上关于这些事件的相关报道和评论,引发了人们对于公民权力和权利关系的讨论,网络公共领域激发越来越多的公民投身维权行动并争取更多的权利。
有利于公民批判意识的培养。网络公共领域给公民创造了一个全新的利益表达空间,在这个公共空间里聚集了大量的网络行为者,由于网络行为主体的匿名性使得他们能够放弃现实世界中的种种顾虑,就自己所关心的问题坦率地表达观点、进行批判性的讨论,从而有利于广大民众批判精神的形成。这个利益表达空间一方面使政府对公民言论自由和信息自由的干预成本增加,另一方面网络空间内的公共舆论往往能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迫使公权力就范,并对现实生活中的公共事务产生重要影响,民众从中体会到“庶民的胜利”的成就感,因此可以大胆地对政府发表批判性意见,并对政府实行有效的监督。伴随着网络公共领域的出现,大量的公共事务进入公民的批判视野,公众对公共事务、公共政策和公共权威的批判伸展了个人的权利,网络公共空间中的虚拟表达形式为理性以及非理性的批判提供了表现场所。这样,网络公共领域塑造了一种呈现真实意见的批判机制。网络公共空间的批判言论表明,人们开始独立思考问题,开始展现自主和自由精神。批判意识的觉醒和增强是一国公民在政治上走向成熟的标志。
